今日起,北京市41個湖泊正式有了“湖長”。《北京市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在湖泊實施湖長制工作的實施方案》今日正式印發,明確在北京市水務普查數據認定的41個湖泊分級設置湖長,納入河長制統一管理。
根據方案,重要湖泊設立區級、鄉鎮(街道)級、村級三級湖長,納入河長制組織體系;其他湖泊設置兩級湖長。
9月底前,各區須向社會公示各級湖長名單,實現“湖長制”全覆蓋。
多名副區長擔任區級湖長
根據方案,頤和園昆明湖(昆明湖、昆明西湖)、團城湖、迎賓館湖、什剎海(前海、后海、西海)、北海、龍潭東湖、龍潭中湖、龍潭西湖、展覽館后湖、高碑店湖、八一湖等功能重要或跨鄉鎮(街道)的湖泊設立區級湖長,湖泊所在的鄉鎮(街道)、村相應設立湖長。其他湖泊設置兩級湖長。
記者查詢已經公布的部分湖長名單發現,多名副區長擔任區級湖長。如海淀區副區長陳雙擔任頤和園昆明湖(昆明湖、昆明西湖)和團結湖湖長,海淀區副區長吳計亮擔任迎賓館湖、八一湖湖長,西城區區長王少峰擔任北海湖長,副區長李異擔任什剎海(西海)湖長,朝陽區副區長劉海濤擔任高碑店湖湖長,東城區副區長陳獻森擔任龍潭東湖、中湖、西湖湖長。
每個湖泊最高層級湖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湖泊的管理保護負總責,確定湖泊管理保護目標任務,組織制定“一湖一策”方案,明確各級湖長職責。
其他各級湖長按職責負責湖泊巡查、監測等相關工作。直接管護責任湖長即湖泊管理單位負責人,負責湖泊管理范圍內(包括湖泊水面)綠化美化、環境保潔、污染物清理、設施管護、水華防治、涉湖不文明行為提醒警示、涉湖違法違規行為制止舉報等,因地制宜建設海綿型公園,加強雨水資源利用,維護良好生態環境。
湖泊生態環境損害湖長終身追責
《工作方案》要求,湖長主要落實水污染治理、水環境治理、水生態治理、水資源管理、河湖岸線管理(包括水域空間)和湖泊執法監督管理六大任務。
湖長制考核、問責機制一并納入河長制相關體系。鄉鎮(街道)級及以上湖(河)長負責組織對相應湖泊下一級湖長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同時,實行湖泊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湖泊面積萎縮、水體惡化、生態功能退化等生態環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要求通過湖長公告、湖長信息公示牌、河長APP、微信公眾號、社會監督員等多種方式加強社會監督。
■ 背景
全市共設立河長5900余名
2017年7月,北京市印發了《北京市進一步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圍全面推進河長制。
北京市河長制已推行一年有余,記者從市水務局了解到,去年以來,全市建立了以黨政領導為主體的市、區、鄉鎮(街道)、村四級河長體系,市委書記蔡奇、市長陳吉寧擔任市總河長,市委市政府共19位市領導擔任市級河長和參與河長制工作,全市共設立河長5900余名。
全市設立了市河長制辦公室,16個區級河長制辦公室、14個流域河長制辦公室,全市市、區、鄉鎮(街道)三級均制定下發了本級河長制工作方案與河長制會議、巡查、督導檢查等7項配套制度。河長制工作已納入市政府績效考核。
今年5月全市開展“清河行動”。2018年6月底前完成了“一河一策”編制工作,對全市425條河流以每一條河為單元,明確了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治理措施,形成量化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