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俊:大力推進“三化”同步發展
時間:2011-06-03 09:39:39
來源:人民日報
“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中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推進“三化”同步發展,是促進工業化、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十二五”時期,必須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努力開創“三農”工作新局面。
“三化”同步發展:我國現代化建設的一項重大任務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農業現代化取得很大成就。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升,農業結構不斷優化,農業物質裝備水平不斷提高,農業科技支撐能力顯著增強。然而,相對于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農業現代化滯后的問題仍很突出:水利等農業基礎設施薄弱,農業抗災減災能力低,靠天吃飯的局面沒有根本改觀;土地、水資源約束趨緊,確保糧棉油等主要農產品供求平衡難度加大;農業科技創新能力不強,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遠低于發達國家;農村大批青壯年進城務工經商,農業勞動力素質呈現結構性下降趨勢;農業物質投入成本和勞動力成本節節攀升,農業比較效益偏低;農民增收渠道不多,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持續擴大;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尚未打破,制約農業農村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尚未消除。可以說,農業現代化已經成為我國現代化建設的短板,農業基礎薄弱、農村發展滯后已經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面臨的突出問題。
許多國家的經驗表明,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過程中,如果及時加強農業、發展農村,整個國民經濟就會協調健康發展,國家現代化就會順利推進;如果忽視農業農村發展,就會出現農業萎縮、農村凋敝、農民貧困,導致城鄉和地區差距擴大、社會矛盾加劇,甚至出現社會動蕩和倒退。從我國的歷史經驗來看,農業穩定發展對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基礎性支撐作用,農民安居樂業對于國家穩定發展具有決定性作用。因此,必須立足國情,遵循現代化規律,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走農業現代化與工業化、城鎮化同步推進和協調發展的道路。
“三化”同步發展的著眼點:全面提高農業農村現代化水平
當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正處于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關鍵階段。強調推進“三化”同步發展,就是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放在現代化建設重中之重的位置上,加快克服農業基礎脆弱這一瓶頸制約,加快解決農村發展滯后、城鄉發展不協調這一突出問題,加快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這一深層矛盾,努力探索出一條中國特色農業農村現代化道路。
第一,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農村人口比重很大的發展中大國,解決好13億人口的吃飯問題始終是治國安邦的頭等大事,富裕農民始終是現代化進程中的一大難題。必須把立足國內保障糧食安全作為首要目標,把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作為重點任務。
第二,人多、地少、水缺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必須始終將農業資源保護和節約集約使用擺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節約用地制度和水資源管理制度,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發展方式,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第三,用現代物質條件裝備農業、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農業,是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標志,也是我國農業發展中亟待加強的環節。必須順應世界科技發展潮流,大力推進農業科技自主創新,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壯大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加強農業技術推廣普及,改善農業物質技術裝備,努力提高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率。
第四,培養新型農民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關鍵,發展現代農業離不開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必須在抓好農村基礎教育的同時,發展農村職業教育,開展農民技能培訓,培養造就大批農村實用人才,全面提高農村勞動者素質,為農業現代化提供強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第五,農業現代化不僅是農業生產手段的現代化,也是農村制度不斷變革和創新的過程。必須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努力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建立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農業支持和保護制度,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健全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制度。
第六,加快農村人口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大幅度減少農民,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艱巨任務。必須最大限度地吸納農民就業,逐步消除對農民進城定居的限制,允許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就業和落戶,轉變為城鎮居民。
第七,走中國特色農業農村現代化道路,涵蓋了農村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是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現代化。必須突破就農業論農業的局限,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繁榮發展農村文化,辦好農村教育事業,提升農民素質,促進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提高農民的社會政治地位,讓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三化”同步發展的關鍵:建立健全相關體制機制
推進“三化”同步發展,實質上是要處理好工農、城鄉關系,切實改變“三農”在資源配置和國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健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
健全“三農”投入穩定增長機制。一是逐步提高財政“三農”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保障中央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主要用于農業農村。二是促使各級政府土地出讓收益優先用于農業土地開發以及農田水利、農村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三是健全財政與金融相結合的投入機制,通過財政貼息或利用信用擔保的杠桿作用,引導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業農村。
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農業現代化的順利發展離不開一套較為完善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應大幅度增加各級財政對農業的投入總量,并突出投入重點。一是針對近年來農產品市場出現劇烈波動的情況,大幅度增加對良種培育、動物防疫體系、規模化養殖、農業技術推廣體系、農業機械化、小型農田水利、農產品市場流通基礎設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等的投入力度。二是針對種糧比較效益低、農民積極性不高的問題,大幅度增加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加快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三是按照市場化取向和調控保護相結合的原則,合理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四是完善財政投入資金的運作方式,有效整合財政支農資金,提高資金使用的綜合效益。
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制度。城鄉公共服務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一是普惠,即公共服務體系能夠覆蓋城鄉全體居民;二是均等,即基本公共服務的標準是均等化的,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三是一體,即逐步改變城鄉分治的制度安排,形成城鄉一體的制度框架。推進建立普惠、均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重點和難點都在農村,其主要任務是: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快在農村普及高中教育;增強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做到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逐步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做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健全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的長效機制。健全土地管理制度,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權利,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權益不受侵犯,是“三農”政策的核心。其中應把握好四個問題:一是土地定權,農民定心。進一步明確“長久不變”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能,明確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的內涵和實現形式,在確權的基礎上為農民頒發具有明確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和宅基地使用權證書,加快建立全國統一、權威的農地權利登記體系。二是農地農有,農地農用。使公司法人成為農業的經營主體,把農民變成農業工人,不是農業經營體制改革的方向。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要確保農民家庭承包經營的主體地位,嚴格用途管制。三是家中有地,進退有據。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用益物權是農民的財產權利。農民進城落戶定居后是否放棄承包地和宅基地,要強調“自覺自愿”,不能把“雙放棄”(放棄承包地和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先決條件。四是土地收益,城鄉共享。完善征地補償機制,對被征地農民進行公平合理補償。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既要為工業化、城鎮化騰空間,更要為農民增利益。應最大限度地把農村土地整治節省出來的建設用地留給農村使用和開發,最大限度地讓農民分享開發經營集體建設用地的收益。
健全農業轉移人口權益保障機制。只有減少農民、增加市民,從根本上改善城鄉資源配置,才能徹底解決“三農”問題。農民工家分兩地,長期處在城市邊緣,奔波于城鄉之間。這種不徹底的轉移方式,不僅起不到減少農民、使土地向務農勞動力穩定流轉集中的作用,而且會帶來很多矛盾。應轉變觀念,對農民工由排斥轉向容納、由管制為主轉向服務為主,促進農民工向市民轉變。
(作者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