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又有兩起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宣判。至此,全國已公開宣判4起這樣的案件。
生態環境部17日公開通報了5起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案件,其中兩起涉及犯罪,法院已對案件作出判決。
生態環境部已與公安部、最高檢建立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的機制,對查實的篡改偽造環境監測數據案件,對涉嫌犯罪的,依法將證據材料移送公共機關處理。這兩起觸犯刑法的案件是,福建省泉州市南翼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湖北省黃岡市湖北雄陶陶瓷公司(以下簡稱雄陶公司)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
2017年3月23日,泉州市南翼污水處理廠中控調閱員邱某進入這家污水處理廠監控站房查閱數據,擅自將化學需氧量(COD)自動監測設備采用管切斷,使用其他液體代替實際水樣,偽造、隱瞞COD自動監測數據,造成污染物的偷排,構成了污染環境罪。
2018年4月19日,福建省南安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邱某成為福建省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污染環境被追究刑責的第一人。
2017年5月15日,湖北省環境監察總隊通過省級污染源智能監控系統發現雄陶公司涉嫌煙氣污染源在線監測數據造假,并對其進行了突擊檢查,查實相關情況后依法移交黃岡市公安局。公安介入調查發現,雄陶公司與自動監測設施運維公司聯手,篡改偽造二氧化硫排放量自動監測數據,長期超標排放。
2017年11月,湖北省浠水縣法院作出判決,雄陶公司安環部負責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負責該公司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維的武漢華特安泰科技公司運維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這是湖北省首起因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入刑的案件。
此前,陜西省和山西省分別宣判一起環境監測涉及犯罪的案件。
其他3起案件是,天津超越機動車檢測服務公司造假案、江西省歐蘭寶檢測技術公司造假案以及甘肅省白銀綠創環保科技公司有關環評現狀監測數據不實案。
這些案件釋放了生態環境部和各地各相關部門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嚴懲不貸的強烈信號,表明了各級環保、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持之以恒嚴肅查處的堅決態度。
目前,生態環境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防范和懲治領導干部不當干預生態環境監測活動管理辦法(試行)》,構建責任體系,細化干預情形,強化責任追究;同時,生態環境部與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聯合懲戒和信息共享機制,將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的監督舉報納入“12369”環境保護舉報和“12365”質量技術監督舉報受理范圍。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根據《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 年)》,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排污單位和環境自動監測運維機構開展數據質量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