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張家港市沙鋼集團是一家大型民營企業集團,為當地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煙塵污染問題卻重視不夠,整改敷衍,一犯再犯,而且長期累積的百萬噸鋼渣等工業固廢隨意堆放在長江岸邊,污染周邊土壤和水體,威脅長江水生態環境安全。
一、煙塵污染問題依然突出
2016年7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進駐期間,督察組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沙鋼集團煙塵污染問題,隨即轉辦地方查處。
經調查,沙鋼集團2016年7月30日燃氣鍋爐廢氣存在超標排放行為,張家港市環保局作出行政處罰告知書(張環告字〔2016〕172號),處罰10萬元,并對其部分轉爐車間除塵、料場防塵不到位等問題責令限期整改,要求2016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
然而,對于督察組交辦問題,沙鋼集團沒有引起重視,沒有舉一反三。這次督察“回頭看”時,督察人員再次發現企業部分生產環節煙塵污染,問題突出。
2018年6月14日,督察人員在沙鋼集團現場調閱#5和#6焦爐地面除塵站風機電流監控數據,發現一個時段內,兩臺焦爐出焦11次,但除塵風機電流僅有1次由低速轉為高速運行,也就是說,出焦11次,除塵風機僅正常運行一次,除塵設施明顯不正常運行,煙塵直排問題突出。
督察人員現場看到,9#煉鐵高爐出鐵時煙塵無組織排放明顯。#5焦爐出焦時,肉眼可見明顯淡黑色煙塵四下溢出;站在距離焦爐20米遠的地方,能聞到濃重的焦炭氣味。
經查實,沙鋼集團焦化車間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安裝出焦除塵和焦爐煙囪在線監控裝置;4號、6號料場貯存的鐵礦粉和焦炭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
調閱資料顯示,沙鋼集團是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鋼鐵產量超過3000萬噸,年銷售額超過2000億元,但沒能更好地承擔起應負的生態環保責任。對于這家大型企業,蘇州市及張家港市主要采取“以罰代管”,在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結束后,沒有督促企業徹底整改,以至于其煙塵排放問題長期沒有解決。
二、鋼渣違規堆放垃圾填埋場
2016年7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期間,群眾舉報沙鋼集團存在化工污泥直接堆填垃圾填埋場的問題,督察組隨即轉辦地方查處。經核實,該垃圾填埋場位于張家港市樂余鎮齊心村五干河東側,原用于填埋樂余鎮生活垃圾,已于2010年覆土封場。但這次“回頭看”檢查發現,該垃圾填埋場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和工業固廢,沒有任何防滲措施,現場開挖時散發陣陣惡臭。但沙鋼集團又在此地違規堆放大量鋼渣,鋼渣與生活垃圾等混雜一塊,現場不堪入目。
直到這次“回頭看”前夕,當地政府才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該填埋場周圍土壤及地下水進行監測,發現局部土壤和地下水已受到污染。
三、百萬噸鋼渣棄置長江岸邊
此次督察“回頭看”期間,群眾再次舉報反映沙鋼集團大量鋼渣違規堆放長江岸邊的問題。根據群眾舉報,督察人員調查發現,沙鋼集團和永鋼集團長期在長江岸邊堆放鋼渣,目前堆放總量已高達230萬噸,距長江水線僅有800米左右,直接威脅長江水環境安全, 2015年就曾發生堿性雨水外排污染問題,生態環境風險突出。
經測算,沙鋼集團鋼渣堆場占地約2025畝,其中租用齊心村的156畝土地擅自改變用地性質。督察人員現場看到,幾十座高達十幾米的鋼渣山首尾相連,觸目驚心。沙鋼集團2016年因鋼渣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被有關部門處罰后,才建設雨水收集池,附近多個自然形成的水塘,因鋼渣堆場廢水流入后,水質已被污染。
沙鋼集團大量鋼渣在距離長江如此之近的地方長期存放,缺乏必要的污染防治設施,既暴露出沙鋼集團環境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也反映出當地黨委政府生態環境監管薄弱,以罰代管,一罰了之,致使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針對沙鋼集團環境污染問題及當地黨委政府生態環保不作為、慢作為情況,督察組還將進一步調查,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