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憲法:綜合開發研究院主任
關于城市規劃中的政府與市場,在城市規劃當中政府發揮主導作用,從經濟學原理來說主要解決城市建設和規劃當中的外部性問題,在城市建設當中和規劃過程當中大量存在著所謂外部性或者效應問題,這種外部性導致政府必須用看不見的手進行干預,實際上在國外包括西方發達國家普遍采取這種方式,這并不意味著政府在整個規劃中是無所不能的,是全能的政府。
由于城市規劃成了政府長官意志的體現,使規劃呈現出目前的特點:第一,整個規劃城市空間具有等級性的特征;第二,嚴格功能分區;第三,大尺度。我們現在的城市規劃成為地方政府牟利的工具,成了地方政府獲得土地收益的一個手段。
從經濟學的觀點來看,城市應該是相互合作、是城市交易活動的場所,通過集聚人口提供更大的交易空間,擴大交易范圍,深化整個分工。而這種大尺度,這種嚴格功能分區和這樣的一種城市,實際上對促進交易費用的降低、合作范圍的擴大是有阻礙的。我們現在提倡緊湊型城市,緊湊型城市應該是更有利于集聚人口,有了人口才有市場。緊湊型城市也有利于豐富我們城市的多樣性,增加我們城市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