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真相”與講真話
時間:2011-05-26 14:31:48
來源:北青網 北京青年報 作者:于騫(北京 編輯)
原長沙市委副書記朱尚同近日給湖南省、長沙市主要領導發出緊急報告,反映長沙市“優化地區環境(試點)”活動中存在大量勞民傷財的情況。報告說,舉全市之力集中打造的“文明”不是真文明,市民的素質和市里官員的素質不是這樣的“評比”評得出來的,作假、哄上級、一級騙一級的官場“風氣”危害極大,建議有關部門慎用民力,停止這類圖虛名、無實效的活動。(5月21日《中國青年報》)
這份報告列舉了長沙市為“創建文明城市”、“優化市區環境”而采取的種種舉措,如試點范圍內所有大小街道臨街房屋一律貼瓷磚;單位和居民集居處凡有圍墻者一律拆除,改為統一樣式的“通透式”鐵欄桿;某街道辦事處要求所有三樓以上住戶安裝帶報警裝置的隱形護窗,將報警線路連通公安派出所,并籠統承諾“對因護窗拆后家中被盜的住戶,經相關部門認定,予以適當賠償”(朱尚同質問“市財政有這筆預算么?市人大通過了么?賠償年限是幾年?誰來認定?賠100%還是1%?如果此承諾只是信口開河的話,我們政府還有誠信可言嗎?”)等等。經過媒體的調查,這些情況基本得到證實,稱之為“形式主義”、“勞民傷財”,實在不算過分。此外,報告還披露了一些地方迎接“創建文明城市”檢查的做法,如當上級領導參觀時,禁止居民小孩出門,另找來一批事先訓練好的學生冒充市民;上級考察人員怕受“蒙蔽”,聲明不坐當地政府的車子,當地官員早有預案,先訓練一批的士司機,沿著考察人員周圍轉……這些做法自然也是勞民傷財,同時也是弄虛作假、瞞上欺下,而且情節更惡劣,性質更嚴重。
長期以來,每當普通干部群眾批評政府施政中的一些不當措施或錯誤做法,總有一種熟悉的論調為后者辯護,說什么普通干部群眾“不了解情況”、“不明真相”,對政府施政行為產生了誤解。更有甚者,你對政府的某項施政行為稍有批評意見,馬上就有人給你扣上一頂“造謠”、“誹謗”的大帽子。如果說,普通干部群眾一般距離決策機關和執行部門較遠,不掌握有關核心信息,有時難逃“不了解情況”、“不明真相”之嫌,那么,像朱尚同這樣曾經擔任地方主要領導職務的卸任官員,以及一些曾擔任“一線”要職后退居“二線”的官員,對決策機關和執行部門的情況比較了解,多少掌握一些核心信息,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稱得上是典型的“明真相者”。這些“明真相者”既熟悉權力的實際運作,更能看清弊端的癥結所在,他們揭露的問題更有針對性和緊迫性,提出的批評意見更有權威性和說服力,有關方面再也不能以一句“不了解情況”,就隨意搪塞過去了。
實際上,像朱尚同在報告中揭露的那些弄虛作假、勞民傷財的問題,除了主事者自身對此一清二楚之外,其他官員未必全都蒙在鼓里,只是他們不愿或不敢像朱尚同這樣率性直言罷了。最嚴重的情況是,某些前往地方和基層考察、檢查的上級官員,其實對地方和基層那一套弄虛作假、勞民傷財的做法心知肚明(他們早年在地方和基層工作時,或許也用同樣的手法糊弄過上級領導,現在不可能對這些瞞上欺下的把戲一無所知),但他們或出于某種“宏觀”的考慮(比如他們需要下級以這種方式創造政績,因為下級的政績有時也是上級政績的一部分),或享受了地方和基層的宏大排場與豐厚招待,不免“手短嘴短”,于是故意睜只眼閉只眼,裝著對地方和基層的瞞上欺下的把戲渾然不覺。一邊是地方和基層為“創建文明”而弄虛作假、勞民傷財,一邊是上級為“檢查文明”而知假受假、假裝糊涂,雙方都遠非“不明真相”,都心照不宣地配合互動、循環往復,“文明”大戲乃得以像模像樣地演下去。
朱尚同炮轟長沙市“創建文明城市”活動的報告,顯示了一名老干部以講真話為己任的良知與情懷。有評論說得好,朱尚同給各級官員打開了一扇窗,“當你們在領導崗位的時候,如果不在意百姓的感受,或者制造假民意,那么,等到你退下來成為百姓一員的時候,你就會為延續的行政功利鬧心,為自己平民權益的脆弱憂心。今天義憤填膺地上書固然可貴,但當初理直氣壯地抵制或許更加重要。”今天你是在任官員、“一線”官員,明天或許就是卸任官員、“二線”官員,身份和角色有了變化,但“明真相”的渠道仍然暢通,講真話的責任絲毫沒有減輕。今天你“明真相”卻不講真話,或許不會蒙受損失或遭到侵害,甚至可能從中得利,但明天你的身份和角色變了,結果又會如何呢?
講真話未必一定要以“明真相”為前提,但“明真相”的官員無疑更有責任講真話。只要講真話、聽真話的官員越來越多,并且對各種弄虛作假、勞民傷財行為的懲處日漸得力,我們構建實事求是、風清氣正的社會政治環境,就有了更大的動力和希望。于騫(北京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