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長沙市委副書記朱尚同公開檢舉,該市整治社區環境肆意揮霍,勞民傷財(5月22日央廣網)。長沙市向媒體澄清:“和事實有很大差距”。(5月22日紅網)
這樣的回應,一點也不奇怪。一個普通人,檢舉一件官辦事務,怎么可能和事實沒有“差距”呢?朱尚同雖是前高官,但離休已有22年,在了解一個街道整治社區環境的情況上,跟普通人大概也沒有太大不同,只能主要根據觀感,而觀感一旦不同于官方的意志,那總是“和事實有很大差距”的。
長沙市官員“負責任”地表示,火星街道不是檢舉所說的一個社區,而是4個社區,改造資金不是2億元而是8000萬元,不是簡單的拆而是增加了配套,統一安裝防盜護窗是解決火災逃生隱患。
然而,檢舉提出的問題,例如改造資金是否更應為弱勢者、教育、衛生投入,統一防盜護窗今后誰來管理和維修,承諾安裝后被盜賠償是否經過市人大,是否空口承諾,取締“五小”(小餐飲店、小鋼鋁合金加工店、小廢品回收店、小歌廳、小車輛修理店)將何以解決相關人員生計,這些問題就沒有回應了。在官方看來,這是不值一辯,還是無可辯駁?
以今日中國生活的經驗,我們毫不奇怪長沙官方會將一個基于觀感而非“權威材料”的檢舉定性為“和事實有很大差距”,毫不懷疑像改進城市觀瞻這樣的事情不會事先向市民報告和向人大去申請經費,同時,如果有誰認為這樣的事情能夠做得不怪狀百出、不勞民傷財,那就未免有些拿自己當外賓了。外國人可能不了解我們做事的方式,難道我們自己也不了解自己?
我們是對秩序有著很高要求的,這種秩序要求貫穿到方方面面。在文明與美化的名目下,城市的“視覺秩序”整治在許多地方開展。大型的基礎性的視覺秩序,由大拆大建、成片開發、高樓聚集、燈光透亮、新區平地起、康莊大道上九天等等組成,而無法拆建的地帶便是貼瓷磚、刷油漆、統一招牌等修補美化。其實,按照拆建的勢頭,這些地帶說無法拆建也是暫時的,準確地說,它應該叫“待拆建地帶”,就像厲以寧教授稱窮人應為“待富者”。
這里面貫注著權力對視覺上的“文明”與“美”的理解,那就是統一性。文明與美在歸口權力管理之后,不再是社會趣味和個人喜好,而是權力的展場;不再是豐富與生動的空間,而是整齊劃一的觀瞻。在權力管理下,城市景觀設計,就像城市的制服設計一樣,它存在于官式思維的想象之中,在官方推進的“城市著裝”運動中變成現實。
這種視覺秩序的建設,無視公民個人的財產,無視個人的審美偏好,也無視個人的生存權利。公民或者任何社會組織所有的房屋必須披蓋“城市美化”的制服,不符合的要打掉;公民對城市景觀的審美趣好,被統一到官式設計上來;甚至公民的謀生門道也要堵死,以便統一制式的官方視覺管理不受干擾,所有城市不許流動經商,很多城市對店招進行統一制作,長沙甚至對小餐飲店等“五小”加以取締。
這種視覺秩序的建設,同時也無視公共生活的自治要求,無視公共財政的撥付制度,無視公共政治的協商精神。城市景觀的制式化管理,當然是權力美學的展現,貫徹著徹底的權力意志。權力足夠強大,就可以無視城市社會的公共屬性,可以將公共財政當成取用自如的錢袋,將公共政治的協商當成多費唇舌。權力是如此強大,才能直接進入審美領域,成為美學的標準制定者與證件發放者。連視覺審美也被權力直接控制、統一配給,這是權力強大的直接證據。
文明被直觀地化約為視覺的美化,視覺的美化被直觀地化約為千篇一律。秩序井然,標準簡單,內在的動力在于對社會加以完整控制的理想。它發放標準,并檢查評分;它推動改造,一往無前。這樣,我們就看到了慣常所說的形式主義。即便如此,還有一些不夠秩序的角落,于是又產生了臨時性的角色扮演,例如福建一些高校規定,要求看到“酷似領導”者,定要禮貌;有的地方應對檢查,預制問答試卷;有的地方官員親自上陣,扮演市民與檢查者周旋。這樣,秩序不只是視覺性的,而且是精神性的,“精神秩序”就粉墨全場。
權力說要有秩序,于是我們就看到了秩序的表演。為了這無所不在的秩序的大戲,我們的生活變成戲劇,而且為了服務這戲劇,扭曲生活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