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有媒體報道湖南長沙市芙蓉區社區環境整治試點工作情況時提出的“勞民傷財”和“面子工程”的質疑,長沙市新聞中心表示,近年來,長沙市委、市政府把社區環境整治一直作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堅持了多年,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并非心血來潮、搞面子工程,更不是什么勞民傷財。(5月22日《南方都市報》)
我們知道,運動員是不能給自己當裁判的,運動員給自己當裁判,難以擺脫作弊的嫌疑。長沙市是社區環境整治的主導者,是希望獲得成績的“運動員”,社區整治活動是好是壞,是造福百姓還是勞民傷財,不能由他們自己說了算,而是應該由長沙市民這個“裁判員”說了算。
顯然,長沙市當前的回應是不能贏得“裁判員”認可的,長沙市只有給出確鑿具體的證據努力證明三件事情——沒有花不該花的錢,沒有辦不該辦的事,讓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實惠,在長沙市民面前才能洗脫勞民傷財的嫌疑,才有資格喊出“造福百姓”。首先,長沙市應該公開明晰具體的社區整治賬本,讓社區民眾審核監督。其次,政府還應公示詳細的社區整治工程項目目錄,讓民眾根據幸福需求評判哪些整治應該做,哪些整治不應該做。第三,長沙市還應該組織召開社區整治工作質詢會,參會人員應該包括曾對此事進行過“不客觀”報道的媒體記者,以及相當數量的涉及整治社區的長沙民眾、被取締的“五小商販”,政府官員接受各方質詢,質詢結果對于評判社區整治是勞民傷財還是造福百姓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群眾滿意不滿意是衡量政府工作好壞的唯一標準,對于長沙市社區整治,政府搶答或代答都是缺乏說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