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污染反彈等問題,一批責任主體受到嚴肅處理
4月20日-22日,生態環境部通報了6起污染案件調查處理情況,其中3起涉及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不力和污染反彈,3起為媒體曝光和群眾舉報。3天之內,6起案件,引發高度關注。
3起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問題中,兩起涉及污染反彈。
2017年4月-5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湖南省期間接到群眾舉報,湘西州永順縣鴻升紙業污染問題嚴重。永順縣委、縣政府隨即對企業采取了停產查封措施。但督察進駐結束后,該企業擅自通電恢復生產。經查,永順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對企業擅自恢復生產、污染反彈行為沒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目前鴻升紙業主要設施設備已拆除,10名責任人被問責。
2017年12月,原環境保護部在對湖南省邵陽市洞口縣威凌金屬有限公司環境污染問題進行專項督察時發現,該公司生產工藝落后、廢氣無組織排放嚴重,脫硫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外排。2017年4月~5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湖南省期間,先后4次交辦該公司的嚴重環境污染問題。但督察結束后,當地有關部門在企業沒有落實整改要求的情況下,擅自撤銷監管措施,導致污染反彈。目前,邵陽市及洞口縣已部署落實整改工作,督促企業實施整治。湖南省紀委已經立案,調查問責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6年7月-8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江蘇省期間,兩次交辦鹽城市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違規轉移和貯存危險廢物、偷排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水等問題,但鹽城市大豐區未對相關問題開展調查,最終以舉報不實為結論向社會公開。目前,生態環境部已致函江蘇省政府,嚴肅查處輝豐公司環境違法問題,并盡快開展非法填埋危險廢物全面排查挖掘、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及修復工作,案件將移交江蘇省委省政府。
生態環境部歷來高度重視社會公眾參與,對媒體曝光、群眾舉報的污染事件,組織力量嚴肅查處。
2018年3月31日,媒體曝光河北省寧晉縣農灌井水質變紅,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迅速調度指導河北省環保廳開展調查處置工作。經調查,排污企業為寧晉縣境內的河北昊匯科技有限公司,初步認定企業存在利用暗管偷排偷放有機染料廢水、擅自填埋處置疑似危險廢物、通過滲井堆存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目前,河北省環保廳已完成對該企業的調查取證工作。邢臺市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企業4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實施刑事拘留。寧晉縣政府已聘請專業機構開展水土修復工作。
2018年3月,有群眾舉報廣州市海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傾倒污泥問題。生態環境部立即派出暗查組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初步調查,發現海滔公司于19時~23時將污泥集中運至距離該公司約12公里的廣州碧桂園陳家林建筑工地,每天運出的污泥在15車次左右,每車次約20噸。目前,生態環境部已將掌握的證據材料移交廣東省環保廳,責成其對海滔公司進行全面執法檢查,并督促海滔公司對填埋的污泥妥善處置。此外,生態環境部擬于近期對海滔公司污泥非法傾倒問題開展專項督察。
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前江工業園區發現固體廢物違法堆放問題。生態環境部迅即派出工作組赴現場督促指導開展污染防控和案件查處工作。經初步調查,現場違法堆放的固體廢物主要為選鐵尾礦、污泥及除塵灰拌合物、平整土地產生的渣土,約6萬噸。固體廢物由本地企業產生和外地轉入,其中池州市本地企業產生的固體廢物約4萬噸,由外地轉入的固體廢物約兩萬噸。目前,相關部門和地方已采取了一系列處理措施。公安部門已依法對3名涉事人員進行刑事拘留。池州市委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調查追責。生態環境部已商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池州市固體廢物環境污染問題實施聯合掛牌督辦。
據了解,針對近期發生的多起非法轉移和傾倒固體廢物案件,生態環境部已啟動開展“聚焦長江經濟帶 堅決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