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香河縣從2008年以來,打著城鄉統籌、建設新農村的旗號,通過“以租代征”等方式,大規模“圈占”耕地。當地農民反映,政府違規圈地達萬畝以上。香河縣常務副縣長凌少奎承認違規、違法占地4000多畝。據調查,香河大量耕地被“低價”租用后,經政府層層“包裝”,改變土地用途,以高價賣給開發商用于開發。(據5月19日《京華時報》報道)
曾幾何時,因為農村人多地少,富余勞動力多,鼓勵他們進城打工,開始新的生活,成為了一個時代的口號。可誰也沒有想到物極必反。當打工掙錢比種地收獲多的時候,農村的大批青壯年勞動力紛紛開始離開土地進城打工,卻又造成農村土地大面積閑置,留守兒童、老人成為農村不得不面對的又一個重大問題。于是,中央每年的一號文件,都將如何讓農村留住農民,保證他們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
近年來,農民工的去留問題日益突出,在戶籍制度沒有最終發生根本性改變的前提下,這個問題將會依然存在。在起初設計的框架中,農民工是一批被視為可以回到農村繼續種地的勞動力。在第一代農民工身上,這一意愿已有了很好的體現。然而,工業化、城市化的推進,這一意愿卻受到了越來越大的壓迫。雖然很多城市試圖做出改變,但是,很顯然,這些改變跟不上農民工急切進城想獲得一個戶口的需求。戶口連著的是城市提供的社會保障。那么,沒有社會保障的他們將會去哪?回到農村,一畝三分地將是他們的最后保障。然而,現在的問題卻是,不斷加快的城市化進程正在吞噬農民或農民工的最后保障。
河北廊坊香河縣,通過“以租代征”等方式,大規模“圈占”耕地,經過層層“包裝”,轉手賣給開發商,實現土地的巨大增值。這是解決城市化所需巨大資金的重要方式,也是最為快捷的方式。日益攀升的土地財政即是一個最好的佐證。但是,這卻是以犧牲農民的利益為代價的,最為要緊的是,在土地有限的前提下,這樣的土地財政能夠持續下去嗎?失地卻又無法進城生存下來的農民或農民工怎么辦?
眾所周知,土地歷來都是一個敏感的問題。歷史上無數王朝的更替無不與土地的過度集中和農民失地成為流民有關。日前,溫家寶總理在嵐縣北關村、興縣張家灣村和村民座談時說,土地是農民最大的社會保障,維護農民的基本權益最重要的就是維護土地權益。從保障農民的切身利益出發,總理作出以上基本判斷,是值得肯定的。孫中山先生奉行“知難行易”之哲學態度,但是,這一哲學態度在這里恐怕要有所調整,應改為“知難行更難”。2010年,全國財政收入達8.3萬億,而土地出讓金就達2.3萬億,占比近28%,且超出預算113%。在土地財政不改觀的情況下,如何保住農民的土地將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大問題,更別提土地是農民最大的社會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