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18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三峽后續工作規劃》和《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
會議指出,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和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經過十七年艱苦努力,三峽工程初步設計建設任務如期完成,防洪、發電、航運、水資源利用等綜合效益開始全面發揮。三峽工程在發揮巨大綜合效益的同時,在移民安穩致富、生態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對長江中下游航運、灌溉、供水等也產生了一定影響。這些問題有的在論證設計中已經預見但需要在運行后加以解決,有的在工程建設期已經認識到但受當時條件限制難以有效解決,有的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提出的新要求。適時開展三峽后續工作,對于確保三峽工程長期安全運行和持續發揮綜合效益,提升其服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能力,更好更多地造福廣大人民群眾,意義重大。
會議強調,開展三峽后續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保護環境、持續發展,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國家扶持、多元投入,區分緩急、分步實施的原則,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資金投入,建設和諧穩定的新庫區,實現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三峽后續工作規劃》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移民生活水平和質量達到湖北省、重慶市同期平均水平,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庫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取得重大進展,交通、水利及城鎮等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移民安置區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地質災害防治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防災減災體系基本建立。為此,一要促進庫區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移民安穩致富。大力促進就業。對進城鎮安置移民和生態屏障區農村相關轉移人口,補助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個人繳費。二要加強庫區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將水庫水域、消落區、生態屏障區和庫區重要支流作為整體,綜合采取控制污染、提高生態環境承載力、削減庫區入庫污染負荷等措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體系。三要強化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建立完善監測預警系統和應急機制。對受地質災害威脅的農村人口實施避險搬遷,對遷建城鎮、人口密集區和影響重大的地質災害體實施工程治理。嚴格控制地質災害易發區縣城、集鎮建成區規模。四要妥善處理三峽工程蓄水后對長江中下游帶來的不利影響。實施工程整治,穩定河勢,加固堤防,改善航道和取水設施功能。實施生態修復,改善生物棲息地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加強觀測研究,優化水庫調度。五要提高三峽工程綜合管理能力。構建綜合的監測體系、信息服務平臺和會商決策系統,形成系統的工程運行管理長效機制。六要以洪水資源化、水庫優化調度、供水效益拓展為主攻方向,拓展三峽工程防洪、發電、航運、生態和水資源配置等綜合效益,提高在國家水安全和電網運行安全等方面的戰略保障能力。會議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加強領導和協調配合,完善政策措施,精心組織實施。
《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范圍,包括尚未納入水污染防治規劃的長江干流、長江口、漢江中下游、洞庭湖和鄱陽湖等5個控制區,涉及8個省(區、市)的408個縣,流域面積63.3萬平方公里。長江中下游流域是我國人口密度最高、經濟活動強度最大、環境壓力最重的流域之一。由于經濟社會發展迅速,流域水污染問題日漸突出,飲用水水源和水生態安全面臨考驗。“十二五”時期,必須堅持分區控制、突出重點,統籌規劃、綜合治理,海陸兼顧、河海統籌,以優化經濟結構和產業布局為重點,綜合運用工程、技術和生態的方法,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力度,全面提升流域及近岸海域水污染治理和環境監管水平,保障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解決突出的流域水環境問題,促進流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會議要求加強項目管理,保證工程質量;開展考核評估,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修正案(草案)》,決定該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由國務院、中央軍委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