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建北京至雄安城際鐵路調整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發改基礎〔2018〕263號
中國鐵路總公司,北京市、河北省發展改革委:
中國鐵路總公司和北京市、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報送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區城際鐵路調整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發改函〔2017〕96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貫徹落實國家設立雄安新區的戰略部署,完善區域路網布局,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同意將新建北京至霸州鐵路調整為北京至雄安城際鐵路的建設方案。
二、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一)主要建設內容。線路北起京九鐵路李營站,途經北京大興區、北京新機場、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至雄安新區,新建正線92.4公里,共設5座車站,同步建設雄安動車運用所。其中,李營至北京新機場段35.88公里線路、北京樞紐京滬線黃村站至黃土坡站及京滬京九線疏解工程方案仍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建北京至霸州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發改基礎〔2015〕3166號)執行。
(二)主要技術標準。鐵路等級:高速鐵路。正線數目:雙線。設計速度目標值:350公里/小時(李營至北京新機場段250公里/小時)。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難地段30‰)。最小曲線半徑:一般地段7000米、困難地段5500米(250公里/小時地段3500米、困難地段3000米),引入樞紐地段可適當減小。到發線有效長度650米。牽引種類:電力。列車運行方式:自動控制。調度指揮方式:綜合調度集中。其他技術標準執行《高速鐵路設計規范》(TB10621-2014)。
規劃遠景年輸送能力:單向5000萬人/年。
三、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
項目總投資335.3億元,其中工程投資333.3億元,動車組購置費2億元。
資金來源為:本項目由中國鐵路總公司和北京市、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籌資建設。資本金占總投資的50%,計167.65億元。其中,鐵路總公司出資58.82億元,由企業自籌解決;北京市負責征地拆遷費用48.8億元,由市財政出資解決;河北省出資60.03億元(含征地拆遷費用約24.5億元),由河北省建投交通公司、中國雄安投資集團和廊坊市財政資金出資解決。征地拆遷費用依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經出資各方認可后計入項目地方股份。資本金以外投資使用國內銀行貸款。
中國鐵路總公司和北京市、河北省人民政府負責組建合資公司,承擔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李營至北京新機場段建設工期3.5年,北京新機場至雄安段建設工期2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批復要求落實各方出資,涉及地方政府財政資金支出的,應分年度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支出計劃,建立持續穩定的機制,確保項目資金及時足額到位;項目籌資模式、資金來源不得隨意調整,嚴禁以債務性資金替代財政性出資,切實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我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對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稽察、檢查等。
(二)統籌做好與京九鐵路、天津至保定鐵路、京港臺高鐵雄安至商丘段及相關路網銜接,深化研究城際客流進入雄安新區起步區的可行性及方案。
(三)有序推進鐵路客站及周邊用地綜合開發,提高項目綜合效益;進一步做好本項目與雄安新區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協調,優化鐵路樞紐布局,強化與其他交通方式、城市公共交通的無縫銜接。
(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和運營中要切實落實生態保護、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項要求。
(五)強化防范、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的工作措施。
五、請國家電網公司同步安排外部電源電力工程,確保與本項目同步建成。請工業和信息化部、軍委聯合參謀部在通訊遷改等方面給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對本項目審批文件所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招標投標事項核準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