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建筑垃圾填埋場正逐漸走入歷史,每年18億噸的建筑垃圾將進入資源化利用階段,在利好政策催化下,建筑垃圾處理企業也將從依賴政府補貼的“不掙錢”模式進入環保新藍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顯示,我國固體廢物產生量持續增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形勢日漸嚴峻,其中僅建筑垃圾我國每年就產生約18億噸。
山西省政府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進資源化利用的通知》,明確提出,到2020年各設區市至少建成1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30%以上,原則上不得再新設建筑垃圾填埋場。到2025年,全省建筑垃圾資源利用率要達到60%以上,并逐步關閉原有建筑垃圾填埋場。
隨著城市建設與改造的提速,建筑垃圾污染和垃圾圍城問題日益嚴峻。到2020年,我國建筑垃圾產生量將達到26億噸。從資源化利用來看,我國建筑垃圾總體資源化率不足10%,遠低于歐美國家的90%和日韓的95%。處理方式仍處于粗放的填埋和堆放階段。
E20研究院固廢產業研究中心負責人潘功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建筑垃圾填埋場實為建筑垃圾調蓄場,其主要功能為臨時貯存可回用建筑廢料,以備新建路橋時回用。隨著我國城市建設的推進,建筑垃圾的填埋調蓄需求已日漸降低。建筑垃圾的填埋并非最終處置手段。從全國來看,原生垃圾零填埋是必然趨勢。
潘功告訴記者,隨著垃圾分類深入進行,特殊垃圾處理將進入針對性處理時代。對于建筑垃圾而言,就地拆解還填、提高回收利用率將是主要的處理途徑。不過由于運輸距離較遠、處理成本較高,大部分地區尚未建立強制收運體系,如果沒有足夠的財政補貼和政策保障,民營企業往往難以靠市場機制實現盈利。
這一現狀將得到改變,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將進入規模化快速發展期。山西省提出,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以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為核心,規劃建設新型建筑材料產業化園區,推動建筑垃圾再生產品規模化、高效化、產業化發展。各市要制定支持政策,鼓勵通過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發展。此外,北京市朝陽區首個建筑垃圾固定處置終端PPP項目將于2018年建成,每年可處置達100萬噸的建筑垃圾。
潘功指出,隨著利好政策效應的催化,經濟鏈條將被打通,相關環保產業和企業將迎來巨大的市場空間。“譬如,進入新型建筑材料產業化園區的企業可能享受租金減免、稅收減免,未來不斷涌入的資本和企業也將通過規模效應促進成本的進一步降低。新的處理工藝則將使得被處理的建筑材料更加有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