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上高級職稱,是政府對我們能力的認可,也在鼓勵我們發揮帶頭作用、帶動更多鄉親發展。”從事蜜蜂養殖和研究34年并獲61項專利的浙江長興農民邱汝民,獲評高級畜牧師后激動地對記者說,他還要把多年積累的養蜂技術、育種技術、生產技術編成一本書傳承開來。
記者7日從浙江省農業廳獲悉,經浙江省農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定,像邱汝民這樣的新型職業農民共43人分別獲評高級農藝師、高級畜牧師、高級工程師等。同時,杭州市也評審通過了6位新型職業農民獲評高級職稱。省市兩級共49位新型農民獲評高級職稱。
記者了解到,這是浙江省首次把面向事業單位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價體系適用于新型職業農民。
數據顯示,近年來,浙江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發育充分,在現有的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中,已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的新型職業農民達16萬人。
浙江省農業廳人事處處長陳良偉說,浙江新型職業農民群體不斷壯大,但以往均是以生產類、單項技能評價為主,與事業單位人才評價體系不銜接,影響了新型經營主體對人才的吸引、評價和使用,也使國家人才政策在農業領域實施中缺乏針對性、精準性。
為加快推進農業人才職稱制度改革。2017年7月,浙江省農業廳會同浙江省人力社保廳下發通知,提出打破戶籍、地域、身份、人事關系等制約,將新型職業農民納入農業系列職稱的評審范圍,評審并軌、證書統一。
針對新型職業農民實際情況,浙江實施“差異把握、分類評價”的評審標準,弱化論文、突出技能技術。比如“浙江農業之最”創造者或主要技術指導者、“浙江省職業技能大賽優秀選手”等,可直接破格申報;專題報告、發展規劃、技術方案、試驗報告等,經有關部門認可采納的可視同論文。
評審還十分注重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尤其注重向引領農業農村發展、帶動農民就業增收好的申報對象傾斜,充分體現“論文寫在大地上”的實踐和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