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近日對本部門印發的文件進行了清理,對95個文件宣布失效,并公布了《決定失效的文件目錄》,強調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此次文件清理涉及招投標、建造師、監理工程師、工程總承包等相關文件。
據了解,此次清理工作旨在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確保各項改革措施有效落實,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其中涉及多項招投標方面的文件,如《關于發布工程建設標準復審結果的通知》《關于在地方機構改革中應重視加強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職能的通知》《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管理的通知》《關于印發〈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招標投標的管理規定〉》等均被廢止。
為進一步精簡工程類文件、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住建部此次還對多項工程類文件作出清理決定,如《關于〈建立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關于加強區域重大建設項目選址工作,嚴格實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許可制度的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業績核查工作的通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等均被廢止。
此外,此次清理還涉及多項城建、環保類文件,以及廉租住房、工程師繼續教育、建造師認定、綠色建筑、房屋登記等文件。如包括《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國人居環境獎申報和評選辦法〉等文件精神做好建設檔案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普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成人員的通知》等文件也均被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