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國資委官方網站發布一則題為”11家央企80位領導人員職務變動”的信息,引發多方關注。其中,央企總經理由任命改為提名。專家認為,這是改革授權經營體制所帶來的變化。國企實行公司制的關鍵是董事會的地位與權力,而經營體制改革的焦點是經營高管的產生?,F在,總經理由國資委任命改為提名人選,其任命權交給董事會,是改革授權經營體制邁出的重要一步。
該信息具體內容顯示,提名李茂華為中國華錄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人選,任命孟鳳朝為中國鐵道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化龍為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
仔細分析就會發現,此次所涉及的絕大多數人員職務變動均為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所需履行的必要程序。比如,國資任字〔2017〕120號文件顯示,“經研究,任命孟鳳朝為中國鐵道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長;莊尚標為中國鐵道建筑有限公司董事,提名為中國鐵道建筑有限公司總經理人選。原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董事會和領導職務自然免除。” 國資任字〔2017〕118號文件顯示,“經研究,任命劉化龍為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孫永才為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提名為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人選;提名賈世瑞、魏巖為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人選。原中國中車集團公司董事會和領導職務自然免除。”
據悉,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是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必要條件。2017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顯示,經過多年改革,全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面已達到90%以上,有力推動了國有企業政企分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日趨完善,企業經營管理水平逐漸提高,但仍有部分國有企業特別是部分中央企業集團層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該實施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業),全部改制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2017年下半年以來,央企公司制改制工作加速推進,國家電網、中國通號、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鐵建總公司等企業紛紛宣告改制完成。中國鐵建于2017年12月14日晚發布的公告顯示,經國務院國資委批準,其控股股東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簡稱“中鐵建總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改制后,中鐵建總公司名稱為中國鐵道建筑有限公司,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中鐵建總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各種專業和特殊資質證照等由改制后的中國鐵道建筑有限公司承繼,有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已辦理完成。此前一天,中國中車股份有限公司已發布公告稱,中國中車集團公司已經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改制后的集團公司名稱為“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
2018年1月15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負責人會議傳出的最新消息顯示,2017年我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取得突破性進展,企業市場化基礎進一步筑牢,中央企業及子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基本完成。
“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不是追求形式上有變化,從政府管理的企業變成有限責任公司,是要在運行機制上做出實際改變。”中國人民大學國企改革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李錦表示,公司制有利于明確出資人、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黨組織之間的權責邊界。通過公司制改制,有助于促使國企真正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從而激發企業內生活力,深入轉換經營機制,實現更好發展。
李錦認為,“以管資本為主”正成為國資改革的突破口,國資委通過授予經營權,從而讓企業更好地進行公司治理與市場化經營。公司制的建立為授權經營體制創造了條件。國資委發布”11家央企80位領導人員職務變動”透露出一個重大變化,改制后的央企,公司董事長作為公司出資人代表,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資委直接任命;對于公司總經理,國資委只是提名人選,授權給公司董事會任命,而非直接決定任命。
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肖亞慶近日也強調,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只是改革的第一步,關鍵在于通過不斷地改革,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2018年要推動央企集團層面全面建立規范董事會,增強董事會決策能力和整體功能。探索建立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方式,不斷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