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為給員工分福利房的消息傳出。消息稱,華為將在新落成的東莞松山湖基地建成配套住房,只賣給公司員工,精裝修,價格只有8500元一平方米。消息傳出后,網友紛紛表示華為是“別人家的公司”。實際上除了華為之外,格力、中水漁業等公司,最近都表示要給員工分房(1月11日《北京青年報》)。
在高房價時代,華為賣給員工的精裝房的價格,實在令外人羨慕。對華為員工而言,這應該是一種最大的福利,不僅能降低居住成本,而且還能成為一種固定資產。對企業來說,既能用這種方式留住人才,也為今后吸引人才打了一次“福利廣告”。華為、格力等大企業用房留人可謂實現了雙贏。
筆者認為,這是一種絕妙的留人手段。以華為為例,這種低價房供給數量是有限的,恐怕只有在企業干到一定年限的員工才有資格分房。此外,“前5年是租賃,期滿后由員工購買(員工擁有產權),購買5年后方可轉讓”也意味著華為員工分到房后至少5年內不能跳槽,否則可能喪失購買資格。
除華為、格力等大企業提供實物住房外,還有企業為員工買房提供貸款或借款支持。例如,騰訊從2011年起向已滿3年的基層員工,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提供免息貸款20萬至30萬;杭州某科技企業從去年開始提出為員工提供購房借款,這些舉措都是企業給員工的一種福利,可降低員工購房成本。
其實,用房留人不只是有利于企業和員工,其對于促進樓市供需平衡、健康發展也有積極意義。過去,我國住房供給體系中的主要供給者是開發商和政府,前者提供商品房,后者提供保障房,供給比較單一,供給總量自然有限,結果是樓市長期以來供需失衡——供小于需。這是房價上漲原因之一。
大企業采取用房留人,樓市無疑多了一種供給渠道,部分需求被分流了,那么就有利于樓市從供需失衡走向供需平衡。換言之,用房留人既豐富了樓市供給體系,又能消化了部分住房需求。盡管用房留人的大企業屈指可數,但其促進樓市健康發展的積極意義不容否認。
不過,對于其他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員工來說,看到“別人家的公司”如此慷慨,不免會“羨慕嫉妒恨”——既羨慕華為員工,又恨所在企業無能。很多中小企業來主要考慮的問題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問題,既沒有心思也沒有能力為員工提供福利住房,甚至連拿地的機會都沒有。
所以,不能享受企業福利住房的企業員工,要么選擇買房或租房,要么由政府提供保障房。雖說近些年保障房尤其是公租房供應量持續增加,但尚不能滿足需求。這就需要,一方面通過樓市調控讓房價回歸合理水平,讓更多人有機會買房;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大保障房供給力度。
需要指出的是,大企業用房留人必須規范操作,既要規范拿地,又要規范分配。非公企業應通過合法方式拿地,按規定賣房;國企在自有土地上建房,必須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否則的話,這些“內部分房”有可能被質疑為一種福利腐敗,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民企用房留人可能是企業的“家事”,而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用房留人,則不完全是單位的“家事”,還需要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照公租房等住房政策規定要求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