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城市名單公布,北京市、山東省煙臺市、安徽省黃山市等10個城市入選。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通知,對做好試點工作提出要求。
根據通知,試點工作自2017年12月開始,為期1年。主要圍繞“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開展歷史建筑普查,完成建檔掛牌工作;創新合理利用路徑,發揮歷史建筑使用價值;完善技術標準,科學保護利用;歷史建筑創新相關審批機制,形成保護利用合力;拓寬資金渠道,保持資金良性循環”6個方面內容開展試點工作。
各試點城市要強化組織領導,加強部門協作,制訂試點工作方案。對本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現狀作出評估,找出問題,抓住重點,明確目標,精準發力,扎實推進試點工作,于2018年1月31日前將方案經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同時,圍繞破解歷史建筑保護與利用脫節、利用方式簡單、資金來源單一等難題,創新政策機制,探索新時期全面發揮歷史建筑價值的辦法和保障措施。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按季度向住房城鄉建設部報送試點工作進展情況。
據了解,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搭建“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工作宣傳平臺,總結交流試點工作經驗,并適時向全國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