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由水資源費改征水資源稅,至此,全國征水資源稅的省份擴圍至10個,總體來說短期沒有大影響,長期看有助于高耗水企業降低用水量。”一名不愿具名的券商行業研究員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水資源稅差異化征收將利好再生水行業、工業廢水零排放行業和農業節水行業。
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介紹,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國自2016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率先實施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由水資源費改征水資源稅,一年多來改革試點運行平穩有序,達到了預期目標,具備了擴大改革試點的基礎和條件。
據了解,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在河北省實施一年多來,有效抑制了不合理用水需求。數據顯示,由于對超采區取用地下水加倍征稅,促使河北省許多企業由抽采地下水轉為使用地表水。改革同時倒逼高耗水企業節水,河北鋼鐵集團唐鋼公司實現工業水源全部改用城市中水,年可節水1460萬立方米。
截至今年10月份,河北全省水資源稅累計入庫23.28億元,月均入庫1.55億元,是2015年水資源費月均入庫的兩倍多。
“試點地區水利部門將聯合有關部門,充分利用已有取水許可臺賬等工作基礎,對現取用水戶和取用水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取用水底數,建立詳細臺賬;送交稅務部門,作為征稅依據;和稅務部門共同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水利、稅務、納稅人共用一個平臺,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水資源稅全業務流程的網上辦理。”水利部水資源司副司長郭孟卓表示。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此次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有利于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機制,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政策導向。同時有利于增強企業等社會主體節水意識和動力,加快技術創新提高用水效率、優化用水結構,減少不合理用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