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上指出,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1000萬套是硬任務。而從2月21日到24日的4天之內,住建部以“軍令狀”的形式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簽訂了今年的建設目標責任書。各方紛紛表示,為解決我國福利性住房供給的短板,此番力度可謂空前。同時,由于我國住房保障工作尚處于探索階段,尚需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并且保障房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多部門之間的協調,以及多項配套政策的落實,因此,保障房建設可謂任重道遠。
千萬套保障房阻力重重在哪里?
以筆者看,保障房建設的意義已經超過保障房本身。一般來說,保障房建設的首要目的是解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實現全民住有所居目標。而對于今天的中國來說,最少還有另外兩層意義:保障房建設對于促進中國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消除房地產泡沫,消除金融風險意義重大。畸高房價脫韁野馬一樣飛漲是中國房地產面臨問題的總根源,只有解決高房價這個總禍根,才能保證中國房地產健康發展。而現在看來,利用行政手段強壓房價是難以壓下來的,正確出路是采取“疏”的辦法,即增加低價的保障房供應,分流住房市場強勁的購買力,平抑房價的上漲勢頭。這個作用非常之大。
比如:今年保障房計劃建設1000萬套,按照每套60平方米計算,就是6億平方米,什么概念呢?過去10年我國年均城鎮住宅建設規模為8億平方米左右,包括商品房、保障房、居民自建改建住房以及大型廠礦集資建房,足以看出規模之空前。這對平抑市場高房價絕對有作用。試想,如果保障房扎扎實實建設,按期投放市場,那么,商品房市場的高房價一定會下來,而畸高房價下來后又會減輕保障房需求的壓力,這是一個一舉兩得的事情。另外,中國經濟今年以及今后一個時期將會面臨諸多困難,投資已經不可持續,出口也難以依賴,消費一時又難以啟動。如果1000萬套保障房能夠及時開工建設并且順利完成投入市場,那么,對經濟的拉動作用是巨大的。可能替代其他方面對經濟增速的影響,又是實實在在的民生工程,是一個一舉兩得的好事情。
但是,這幾年保障房建設并不樂觀。2009年以前幾乎所有地區都沒有完成任務,日前報道說深圳、廣州等珠三角地區這幾年完成保障房任務不到20%,其他地區就可想而知了。去年580萬套保障房任務從目前跡象看,完成情況也不樂觀。今年1000萬套,比去年增長72%,最終能否完成,說實在社會各界心里都沒有底。這么大規模的保障房建設任務已經顯露出困難重重、阻力重重的跡象。
以筆者看,保障房建設困難重重、阻力重重在地方政府沒有積極性、主動性,沒有像商品房開發那樣熱情滿懷。無論有多重困難、多大阻力都集中表現在地方政府的不積極主動的態度上。比如:這幾年來,國家要求土地出讓金10%用于保障房建設,但是,審計表明幾乎所有地方都沒有提足;國家規定新增住房用地70%用在保障房建設上,結果許多地方把70%用在了商品房開發上;國家要求財政資金要配套給保障房建設,但是落實者寥寥無幾。關鍵在于,保障房建設沒有“油水”,沒有商品房畸高價格對GDP貢獻大,對財政收入貢獻大,對稅收貢獻大,也沒有了土地財政,而且地方政府還得投入財政資金、還得供應土地等等。這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否則,問題再多、阻力再大、困難無論有多重,都能迎刃而解。比如今年的1000萬套保障房所需1.3萬億資金問題,按照土地出讓金10%用于保障房建設,去年全國土地出讓金2.7萬億元,就是將近3000億元,如果提高到20%,就是6000億元,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以及銀行貸款預計分別能提供400億元和800億元的資金支持,中央財政投入1200億元,再加上公積金資金支持保障房試點的籌集資金,基本就達到了1萬億元,如果商業銀行貸款再慷慨一點,1.3萬億保障房建設資金應該沒有問題。
如何保障“保障房”
中國住房體制建立和政策體系完善已經多年探索,有經驗更有教訓。目前歷史“欠賬”還是太多。2010年開工數和今年的計劃開工數均表明,保障房建設雖增速可觀,但畢竟基數太低,遠遠不能滿足居民所需。各級政府理當充分估計到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的艱巨性和長期性,切忌浮夸,以虛充實,導致政府規劃與居民真實需求脫節;或者以次充好,重建設輕管理,最終留下令人遺憾甚或滋生腐敗的“面子工程”。
為此,政府必須通過透明運作,給公眾吃一顆“定心丸”。有觀察人士已經對2011年建設1000萬套保障房的目標提出質疑。新建商品住宅套數最多的2009年亦僅達到約600萬套,因此,這個今年保障房建設任務若是不含“水分”地完成,無論土地供應還是配套資金都面臨巨大的困難。
有研究機構提出,1000萬套相比2010年的580萬套增量可觀,估計投資規模超過1.3萬億元。這個數字已接近過去五年全國年均土地出讓金總收入。倘如此規模的投資真能兌現,意味著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金的絕大部分將用于保障安居工程,亦或通過地方融資平臺向銀行大規模貸款,兩條路是否行得通令人存疑。其實,現有的保障房存量也是一筆“糊涂賬”,至今沒有完整清晰的數字。政府有義務對這些關切答疑解惑,讓這一惠民工程成為“透明工程”。
當前,保障房建設欲真正實現其保障民生,穩定社會與調節經濟等政策效果,亟待從以下幾方面努力:
——要為地方政府建設保障房建立有效且可核查的激勵機制。多年來,保障房建設“口惠而實不至”,直接原因就是地方政府消極應付。為此,需要從政績考核、財稅體制改革和發展方式轉變等入手,長期措施與短期措施并舉,讓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設上言行一致,并對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上弄虛作假的官員實施問責。
——盡快建立全國性住房信息系統和個人信用與收入信息系統,并制定完善住房保障中長期規劃。“十二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加快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高效詳實的基礎數據系統,不但是政府科學制定中長期規劃的信息根據,更是將來住房保障從“補磚頭”發展到“補人頭”的制度條件。
——明確財政資金是住房保障的主要資金來源,開征房地產稅的地區應明確這項稅收收入用于住房保障,優先支持公租房建設。在中央財政預算中,應安排住房保障資金總規模和固定的比例,這也是發達國家的經驗。
——在辨明誤區、厘清思路的基礎上,《住房保障法》應加快研究制定,為制定、實施政策提供法律依據,為居民享受住房權益提供法律保障,也有利于明確各級政府、各部門的責任。同時,注重學習國外經驗,總結各地保障房的建設、分配以及管理經驗,并適時加以推廣。
——各地方政府應廣泛征求意見并充分論證,發揮公眾參與和監督的作用。保障房建設從規劃建設到分配管理,都應置于公開透明的環境之中,中央政府可考慮每年編制相關白皮書。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也是公信力的來源。
保障房建設關系國計民生,既考驗政府執政能力,也推動它向服務性政府轉型。我們拭目以待。
誰來保障“保障房”
1000萬套保障房雖然是分配到了各地,但是誰來保證保障房的建設,誰來保證保障房的質量?尤其是誰來承擔保障房后期維護的巨額成本?這是難以繞開的結!
看看數據層面,保障房開發量高熱。2011年全國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200余萬套,是去年37萬套的6倍。各類保障房建設將達到1000萬套,比去年增加了70%。其中北京新增保障房20萬套,公租房6萬套;上海新增保障房22萬套,公租房4萬套;成都新增保障房約400萬平米,公租房204萬平米。以成都為例,要完成國家分配的任務,需投入資金約140億元。
資金層面,保障房資金保障乏力。保障房建設資金主要來自三方面:政府土地出讓凈收益、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安排的資金以及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
關于資金的缺口方面,相關的數據和文章比較多,我們不再贅述。但顯然,用于支持保障房資金建設的資金還是捉襟見肘的,關于土地出讓金凈收益:以2009年全國各地土地出讓總價款15910.2億元計算,按10%的土地出讓收益計算,約1600億元左右。如果2011年調控效果顯現,房價下跌,土地出讓金還將進一步減少。而且這個10%還不能足額保證。
從歷史比較研究,2009年國家下達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全國共需投入1676億元,其中中央投入493億元,占29.4%;地方配套1183億元,占70.6%。而2009年全國財政支出決算表顯示,2009年全國財政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為725.97億元,為上年的313.3%;其中中央財政投入550.56億元,但地方財政僅投入175.41億元,只占計劃的15%。
保障房后期維護層面,財政支出面臨大考。關于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我們結合國家出臺的一系列經濟政策,預估2011年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狀況,便冷暖自知。
保障房必須控制建設成本,但過于控制建設成本的東西建出來是個什么樣的質量,從事過房地產行業的人肯定會有直觀感覺,我們可以考察一些經濟適用房小區。這么大規模的保障房建設,我們沒有一個完善的管理監督制度體系,其結果不言而喻。
一旦低質量的保障房成批涌現,地方政府本來財政收支就是寅吃卯糧,再加上經濟結構的轉型,土地財政模式難以為繼。廉租房,顧名思義,租金與市場租金相比是非常低廉的,誰來承擔這些房子維護的巨額資金支持?誰來保障保障房的民意不敗壞成民怨?
保障房運動會否向我們表達這樣的憂思:誰來承擔保障房建設的“資金約束”?誰來承擔保障房建設的“道德約束”?如果責任主體不明確、不健全,保障房運動或許會走向反面。不解決誰來保障保障房的問題,保障房最終將成為“智障”房。
(編輯 顧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