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環境學院教授,城市化委員會專家顧問宋國君建議,生活垃圾要在源頭進行強制分類,不分類要被處罰,民眾應建立環境友好的意識,使得垃圾分類成為每個人的基本素質。
現在是資源匱乏的時代,浪費一點就少一點,垃圾如果做好分類有效的處理,完全可以成為資源被再利用。按照最新發布《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要求,2020年年底,我國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5%以上。
自2000年北京、上海等地被確定為“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之后,政府方面不斷加大對垃圾分類的倡導和投入。然而,民眾卻難以感受到這些積極探索帶來的現實改變,甚至有人感覺,垃圾分類的宣傳往往“雷聲大、雨點小”。
為了填補當前垃圾分類的短板,2017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建部出臺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中明確,2020年底前,包括北京、上海、南京等在內的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城區范圍內公共機構都要實現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據了解,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將組成檢查組,2017年底前,對相關回收企業收集、運輸、處置垃圾情況進行考核評估,督促垃圾分類工作取得實效。
在提出垃圾分類十幾年的時間里,政府有關方面尚未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以及法律條款,沒有約束力就沒有執行力,就難以形成制度化、常態化。目前鮮有幼兒園、小學校將此納入課外教育范疇,社區也沒有相應積極的教育辦法,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缺失。
“此外,還需要一個專門的資金機制,進行生活垃圾分類的反復宣傳教育,以及給予對廚余垃圾、可回收物進行資源利用的企業一定補貼,動員更多力量參與其中。”宋國君說。
只有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盡最大可能推動政府、社會、市民同心同向行動,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市民勤勞之手同向發力,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真正實現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