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下半年開始,我國CPI出現比較明顯的上漲。伴隨著物價上漲,社會各界對于工資變化關注也越來越多。
國家“十二五”規劃提出,城鄉居民收入增長要達到7%以上,與經濟發展同步。人社部副部長楊志明日前也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努力實現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職工工資增長15%,5年實現職工工資增長翻番。
今年年初,全國各地掀起“加薪潮”,紛紛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廣、力度大。在江蘇率先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后,上海、山西、重慶、浙江等省市也紛紛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
據悉,目前,已經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十多個省市,平均上調17%左右。新一輪“加薪潮”引發學界對加薪推高CPI的擔憂,本報記者采訪了多位專家,專家認為對抗通貨膨脹不能簡單加工資,調高最低工資標準是收入分配調整的一部分,需要配合各種手段,才能達到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的效果。
1.工資增長本身不應該成為“目標”
從3月1日起,廣東企業平均工資提高18.6%,其中廣州的最低工資標準增至1300元。據記者了解,今年上半年,北京的月基本工資已由原來的960元調整到1160元,上海由原來的1120元調整到1300元,浙江由原來的1100元調整到1310元,天津由原來的920元調整到1160元,江蘇由原來的960元調整到1140元。
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韓兆洲說,從去年開始,我國物價一路走高,今年又大幅攀升,一季度達到了5.4%,這意味著什么呢?意味著人民幣購買力貶值;意味著一年期存款收益為負數;意味著工資收入增長如果不能超過5.4%,百姓的實際購買力在減少,生活水平在下降。目前,各級政府都紛紛出臺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政策以及決定采取提高工資的措施,是一個值得稱道的做法。
然而基于目前通脹壓力,工資增長的實際效果也備受爭議。有評論認為,雖然工資翻了一番,但物價可能會翻了兩以至三番,在惡性通脹壓力下,人們并沒有幸福可言。
一些專家也提出,如果各地工資收入上調幅度超過CPI,會使我國陷入物價上漲導致工資上漲,工資上漲再促使物價上漲的螺旋式上升。工資的倍增是否會出現惡性通脹呢?
韓兆洲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工資不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我們必須把工資、經濟增長和物價三個因素全面衡量,三者具有聯動關系。他也表示,工資5年翻一番這個數字還需要進一步論證。“如果加了工資,物價也跟著上漲,就可能引起惡性循環”。
據了解,美國在上世紀70年代就曾陷入物價工資的螺旋式上升,最終導致惡性通脹。
2.合理加薪可拉動內需促進經濟方式調整
然而也有專家認為,針對中國目前的情況,只要掌控好、操作好,不會導致物價螺旋式上升,更不會發生惡性通脹。相反,有利于啟動消費、拉動內需,促進經濟拉動方式的調整。
深圳市總工會副主席王同信說,目前沿海地區加工企業大多是貼著最低工資標準給員工定“底薪”,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漲多少,工人的工資就漲多少。據全國總工會近期一項調查顯示,被調查對象中23.4%的職工已經5年沒有增加過工資,而工資收入占GDP比例也已連降了22年。
他認為,要使漲工資不導致惡性通脹的話,工資漲幅基準線、下線的目標必須明確,目的必須清楚。目標是針對低收入者、一般員工、一線員工和基層員工,目的在于使這個階層的收入趕上物價上漲,使其生活水平不會明顯下降。在成本推動物價的過程中,工資只是一小部分,特別是低收入者、一般員工、一線員工和基層員工的工資在產品成本構成中的比例更小。上調這部分人的最低收入水平并不會很顯著地決定企業產品漲價。
他以深圳2008年度調最低工資標準為例,當年深圳特區內(福田區、羅湖區、鹽田區、南山區)最低工資標準為1000元/月,比上年850元/月增長17.6%;特區外(寶安區、龍崗區)最低工資標準為900元/月,比上年750元/月增長20%。“區內區外一個職工每個月比上年只增加了150元,10萬職工最低收入者無非只增加1500萬元罷了,抵不過一些金融企業董事長一個人一年增加的薪酬,能把物價推高到哪里去呢?實際上2008年也是物價漲幅最小的一年”。
在他看來,我國通貨膨脹主要是個貨幣現象,如果熱錢進入我國的機制消除,通脹壓力就會減輕。相反,低收入群體提高收入后消費傾向比較高,有利于啟動消費,擴大內需,把拉動經濟由過去依賴出口轉變到消費上。
但他也擔心工資的倍增,如果高收入者、管理部門等趁機搭車大幅普遍提高工資待遇,那么,真有可能促使物價螺旋式上升,最終釀成惡性通貨膨脹。
3.工資與CPI掛鉤或導致成本推動型通脹
面對日益高漲的通貨膨脹,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韓兆洲提出,工資的增長要與CPI掛鉤,這樣才能保障人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卻說,與CPI直接掛鉤硬性推動工資上漲可能“聽起來讓人高興”,實際上卻會導致更嚴重的成本推動型通脹,推高CPI。
蘇海南認為,工資調整與物價變動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工資的主要功能是,激勵人們努力勞動和提高效率,滿足人們的生存、生活、發展、享受等需要。在一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條件下,人們應該擁有與之相適應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物價變動會影響人們的生活,如生活必需品價格的變動會影響人們生存、生活需要的滿足,奢侈品或高消費品等價格的變動會影響人們發展、享受需要的滿足。所以,應該依據工資與物價之間的內在關系,體現工資應有的功能,以保證在當前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人們的實際工資水平與實際生活水平,得到不斷提高或相應增長。這既是人民群眾的期盼,也是政府的責任。
“但工資不宜與CPI直接硬性掛鉤。這里直接硬性掛鉤,是指物價漲多少,工資也至少相應漲多少。”
蘇海南告訴記者,國際上也有一種讓職工貨幣工資隨物價指數浮動,并按價格指數自動調節的工資制度,稱作“貨幣工資指數化”。工資指數化分為兩個方面:全部指數化,即將所有人的收入與物價指數變動相聯系;部分指數化,即部分收入與物價聯動。但學者以及官員對工資指數化政策爭論不一,目前大多數國家都未采納工資指數化的做法。有關理論研究和有關國家的實踐基本表明,這種將工資與物價直接掛鉤的做法并不成功。
4.工資與CPI掛鉤不能從根本上緩解通脹壓力
就我國而言,工資不宜與CPI直接掛鉤,完全跟著CPI的變化而變化,蘇海南分析,這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首先,它不能從根本上緩解通貨膨脹壓力。通脹是由包括成本在內的各種宏觀經濟因素推動的,名義貨幣工資的上漲并不能改變宏觀基本面因素,也不能決定實際工資的水平高低。居民將貨幣工資用于購買基本生活資料,以應對生活消費資料價格上漲;而生產者則會將工資上漲帶來的成本壓力通過更高的價格轉嫁給最終消費者,進而推動生活消費資料價格的繼續上漲。國外一些實踐說明,工資與CPI直接掛鉤,會形成成本推動型通貨膨脹,工資雖然提高了,但物價漲得更快。一旦出現這種情形,工資較低勞動者的生活會受到更大影響。
其次,它容易在分配領域中引發新的問題。例如,CPI上漲幅度為6%,如果將工資與物價直接掛鉤,讓全體社會成員的收入都在現有的基礎上增長6%,那么,不同收入群體會因為工資基數不同而獲得不同的工資絕對額增長。由于不同地區、行業、群體間的工資收入不一樣,不同人群受到物價變動影響的程度也不一樣,如果簡單地按照物價上漲比率提升工資,會形成新的收入分配問題,形成新的不公平。
再次,它不利于工資功能的全面發揮,會在一定程度上滋生勞動惰性。工資分配制度具有激勵和保障功能。如果不將工資的提高建立在社會財富的增長、企業效益的增加、個人能力的提升、個人貢獻度的提高等基礎上,只建立在物價上漲的基礎上,只注重工資的保障功能,不注重工資的激勵功能,會影響工資制度本身調節勞動者積極性作用的發揮。
建議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
可從四方面入手緩解收入水平下降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說:“工資調整需要考慮物價因素,但兩者不能直接掛鉤,對抗通貨膨脹不能簡單加工資”。
蘇海南認為,工資是個人對社會貢獻度的貨幣化反映,提高工資水平應以GDP增長、勞動生產率增長等為充分必要條件,同時考慮物價上漲因素。需要明確的是,物價上漲只是一個參考因素,而不是決定因素。此外,工資問題遠遠不是單一的一個物價問題,它還涉及到國民收入分配關系與格局等問題,所以,不能簡單地認為,工資與物價直接掛鉤就可以解決問題了,而應該從更加宏觀的層面看待工資變動問題。
在蘇海南看來,就物價上漲因素而言,可以嘗試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緩解人們收入水平下降問題:
第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是指凡工薪勞動者在正常勞動時間內履行了勞動義務之后,用人單位(或個人)必須支付的最低限度勞動報酬。當前我國價格漲幅最大的是食品價格,最主要的影響群體是低收入群體、低工薪群體等。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能夠直接促進提高工資水平與最低工資標準接近人員的工資,針對性更強。目前我國最低工資標準仍然偏低,還有上調空間。
第二,形成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是指職工工資隨企業經濟效益提高及其他有關因素的變化而相應協調、合理、持續增長的制度化運行方式。其中,既包括職工工資總額、平均工資的合理增長,還包括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后,職工工資實際購買力的提高。工資正常增長的依據主要是經濟效益提高、社會平均工資變動等因素,同時考慮物價因素。只有形成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才能更好更合理地讓廣大勞動者共享企業經濟效益提高、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成果。
第三,對于特困家庭,可以進行直接物價補貼、社保補貼等。特困家庭也是對物價變動較為敏感的群體,政府通過直接物價補貼或社保補貼等形式,可以更有效地幫助他們應對物價上漲帶來的生活壓力。
第四,控制物價上漲,尤其是生活必需品價格的上漲。這是緩解物價問題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我國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針對我國物價上漲的現狀,國務院采取了緊縮貨幣政策和調控物價等多種調控手段,為物價降溫,從而應對CPI增長對宏觀經濟以及群眾生活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