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根據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業務發展和財務收支情況,按照“補償成本、收支平衡”原則下調了征信中心服務收費標準。
通知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商業銀行等機構查詢企業信用報告基準服務費標準由每份60元降低至40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基準服務費標準由每份5元降低至4元。
通知同時明確,建立征信服務收費標準定期校核調整機制。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綜合考慮征信業務增長、服務成本變化等因素,每兩年對征信中心服務收費標準進行校核、調整。
這次征信服務收費標準總體降幅為24.5%,預計每年可直接為金融機構節省運營成本約3.2億元,對引導金融機構更多使用征信系統,科學評估企業、個人信用狀況,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化解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矛盾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