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河南信陽一男子,帶著2歲左右女孩在銀行營業廳辦業務。男子辦完業務整理東西時,孩子獨自走到填單臺邊欲夠物品導致其傾倒砸下,孩子當即被送往醫院救治,然而在轉院途中不幸身亡。(法制晚報)
如此慘劇戳痛人心,不僅在于悲劇本身的嚴重后果,更在于它的誘因,大大超出了人們的既有生活經驗與安全認知。誰能想到一張普通的填單臺居然蘊藏了如此大的風險?
更重要的是,銀行的營業廳還不同于一般的公共場所,它相對更為封閉,其公共設施的布置也更為標準化。眾所周知,銀行大廳的設計大多大同小異,一般都有對應的標準可循,比如填單臺擺放在什么位置,具體是什么規格,至少在銀行系統內部都有統一標準。這不僅是為了提升銀行服務窗口的形象和辨識度,更意味著一種安全感和可信任感。這起事件中,2歲小女孩僅僅是雙手一夠填單臺就被砸倒,涉事的填單臺顯然是不符合標準的。
此事看似只是偶然個案,在更廣闊的社會背景下來看,其實突顯的是公共場所公共設施標準化不足的問題。以往說到公共設施的標準化,多數人一般聯想到的可能僅僅是公共信息標志的規范、衛生間等公共服務配備的達標,其落腳點主要是在于便利程度。但很顯然,這起悲劇證明,相關設施的標準化執行不力,還容易產生安全隱患。而事實上,因為標準落后,或是執行不力而導致的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如校園塑膠跑道標準模糊,商場和商品房的防護欄桿高度不夠,公共游樂設施標準不一等等,都曾引發過不少致命的教訓。
公共場所設施標準化,不是為了讓公共設施的風格、規格都必須統一,而是通過嚴格的標準限定來確保安全底線得到保障。在快速現代化與公共場所空間急劇擴大的過程中,我們的公共設施標準化存在著規則落后和執行不力的雙重尷尬。比如,一些公共設施的生產和布置還停留在自設標準的階段,相關規范缺失;而一些公共設施則可能因為人為的大意、疏忽或是利益的因素,而并沒有嚴格按照標準生產或安裝。
就個案來看,這起事件當然也牽涉到監護人責任的問題。但應看到,銀行大廳,本應該給予人足夠的安全感,而填單臺的風險也大大超出一般人的正常預期,再說孩子只是離開家長數秒鐘就發生這樣的悲劇,其主要責任顯然應在銀行方面。更需明確的一點是,家長們的監護意識難免參差不齊,而公共設施理當給人穩定的安全感和安全預期。這應是如是悲劇所最應該被吸取的公共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