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市化委員會城市可持續發展專委會專家顧問、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表示,中國現行的土地制度弊端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包括征地制度不合理,農村建設用地的流轉受嚴格限制,以及以計劃方式配置土地資源。
征地制度的不合理體現在我國的征地制度建立在城鄉二元土地基礎上,農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城市向外擴展就必須要占用農村的土地,而目前基本一律采取征收方式。蔡繼明指出,實際情況是,地方政府打著公共利益的幌子,征用大量土地用于工業、商業乃至房地產開發,補償農民征地補償費時,卻按照這塊土地的農業用途補償的,這里面帶來了大量的補償費和土地出讓金之間的巨額差額。
“僅去年土地出讓金是3.5萬億,近十年估計大概在20萬億左右。”蔡繼明認為,地方政府過多的依賴土地出讓金發展經濟,又造成了房價、地價過高,遷徙人口不能定居,我國常住人口達到57.35%,戶籍人口只有41%,有兩億多農民工及其家屬是在半城市化的狀態,存在6000多萬留守兒童,導致我國城市化進程緩慢且不徹底。而征地制度也帶來了城鄉之間的矛盾,農民和城市以及和政府之間的矛盾,甚至一定程度的官僚腐敗。
農村建設用地的流轉受到嚴格限制,使得我們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那部分土地在整個農村建設用地里面占的比重非常小,宅基地不準流傳。“目前,承包地流轉也只有大概1/3的規模,能夠達到100畝規模經營的也不過350萬農戶,農村現在還有2億多農戶,連100畝最低的規模經營達不到,我們農業現代化很難實現。”
蔡繼明指出,要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但恰恰在土地上用我們采用計劃配置,以至于造成一線城市人口多物價房價上漲壓力過大。因為土地很有限,近幾年,500萬以上人口的城市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的供給,三四線城市不需要那么多土地,反而有大量的住宅庫存,歸根結底是土地資源整體配置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