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到2020年底,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50%以上,東部地區達60%以上。可以說,焚燒已被視為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主要方式。(3月28日《科技日報》)
近日,由中國人民大學發布的《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社會成本評估報告》顯示,焚燒垃圾所產生的社會成本是高昂的,北京生活垃圾從收集、運輸、轉運、焚燒,到最后的填埋,全過程社會成本高達2253元/噸。另外,垃圾的焚燒、填埋又避免不了對空氣、土地和水源地污染。然而,如此不環保、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垃圾處理模式為何還是這么盛行呢?
因為簡單啊。各色各樣的垃圾拉到垃圾焚燒廠一股腦地燒掉就好了,不管是可回收,還是不可回收,有用還是沒用,都一并享受“共同待遇”。雖然在某些環節,會有環保工人對垃圾進行簡單的分類,但是絕大多數垃圾還是被簡單粗暴地處理。現如今,隨著社會的發展,垃圾的產生越來越多且無法避免。所以,對垃圾進行分類,然后再利用是減少垃圾焚燒量的根本之道。
垃圾分類我們都懂,不管是在電視公益廣告上,還是生活中,我們總能發現“垃圾分類這”幾個字,街邊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兩個“肩并肩”垃圾桶好像也是垃圾分類的證明。但是簡簡單單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之分,又有誰能清楚區別呢?
僅靠垃圾桶上的提醒,真的可以嚴格分類嗎?如今,多少家庭能做到垃圾分類呢?這些我們都不得而知,卻也可想而知。但是,人不能一并而論,大多數人還做不到垃圾分類,并不意味著少數人不可以。當這些少部分人遵循公益廣告詞來貢獻自己的力量的時候,卻沒有想到,某些情況是,最后所有垃圾卻被倒入了同一輛垃圾車內。不管你有沒有垃圾分類,好像結果都是一樣的。
而現有的垃圾分類不僅徒有虛名,還有本質上的錯誤。公益廣告只是一味地簡單宣傳垃圾分類的重要性,卻不強調垃圾該如何分類。另外,寬泛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式分類,其實并不合理。很多原本是可回收的垃圾經過混合,卻變成了不可回收垃圾,例如衣物和食物殘余或糞便混合,就再難回收。
真正做到垃圾科學分類絕非易事,不然也不會宣傳垃圾分類好多年,卻沒什么動靜,而對垃圾簡單粗暴地焚燒填埋也非長久之計。國家和政府不僅要建立健全垃圾回收體系,還要將垃圾分類細則宣傳到位,尤其是加大對幼兒園和小學生的環保教育力度,從而督促家庭成員乃至整個社會的共同自覺遵守,形成垃圾必須分類的環保氛圍。
貫徹落實垃圾科學分類的發展方針,還需要我們老百姓的積極響應。我們是生活垃圾的生產者,垃圾分類也只能靠我們自己行動起來。另外,國家還可以通過立法來規范行為,周邊的日本等國都有值得借鑒的經驗。
實現垃圾科學分類并不能一蹴而就,但將垃圾變廢為寶也非遙不可及。垃圾處理所能帶來的產業效益,對能源、材料、環境、就業等各方面都有幫助。一個是垃圾焚燒帶來的百害無一利,一個是垃圾回收的百利無一害,我們都清楚其中的優劣。而我們的選擇,決定我們的未來。
垃圾科學分類離我們很近,但其實又很遙遠。垃圾科學分類離我們很遙遠,但也可以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