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什么單位,不管是什么人,只要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造成大氣污染,就應該對其實行零容忍,毫不含糊地依法處罰
北京市公安局今天對外通報,該局環食藥旅安保總隊會同門頭溝公安分局成功偵辦了北京首起因違反操作規程、致使防污設施不能正常發揮作用,造成大氣污染的違法案件。目前,違法人員已經被依法行政拘留。此案也是北京首起適用《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對污染大氣違法人員進行行政拘留的案件。(3月16日《法制日報》)
據報道,北京某熱力管網公司當值人員趙某違規操作,造成一臺四噸的燃煤鍋爐脫硫設施無法正常使用,致使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超標排放。經門頭溝區環保監測站檢測,該鍋爐煙氣排放二氧化硫超標10倍,對大氣造成了污染。除了該公司被依法處罰外,當值人員趙某也因違規操作造成大氣污染而被予以行政拘留處罰。北京“首起”行政拘留超標排放污染大氣違法人員,具有標本意義,值得大聲叫好!
近年來,“十面霾浮”嚴重,大氣污染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心病。大氣污染治理已經提上社會的議事日程。從《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到《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一些地方先后也制定了大氣污染的考核辦法,強調重污染天氣市長負責制,各地環境空氣質量超標將處罰市政府。這樣的舉措獲得了廣泛認同,官方與民間都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同呼吸、共奮斗”的共識。大氣污染防治已經邁出扎實步伐。然而,我國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
在“霧霾圍城”的當下,盡快提升大氣環境質量毫無疑問是當前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治理大氣污染就是要敢于動真格,不管是什么單位,不管是什么人,只要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造成大氣污染,就應該對其實行零容忍,毫不含糊地依法處罰。在以往的環境保護中,造成大氣污染的事故發生后,幾乎很少依法處罰,處罰也是“大鍋飯”式的,大都是“我也有責任”的集體買單,沒有追究到具體的責任人。違法成本低,導致一些企業和少數人不放在心上。
在大氣污染中,每個人往往既是“生產者”,也是“消費者”;既是污染的“受害者”,同時也是污染的“貢獻者”。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是個龐雜的系統工程,牽涉到多個部門。任何一個環節出現紕漏,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中的“短板”效應就會出現。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必須在各部門積極參與、全社會廣泛支持下,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總之,大氣污染非一日所成,治理大氣污染也絕非一日之功,解決環境問題要積極有為,也要耐心持久。進一步來說,治理大氣污染要用鐵腕手段,重典整治,對違法者一個都不放過,依法查處決不能心慈手軟,加大治理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并用“抓鐵留痕,踏石有印”的勁頭,切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