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等古城因收費問題飽受爭議,大家開始念叨起故宮的好來。“所有國內古建筑門票超過故宮的,當地的書記市長都應感到羞愧”的說法一度刷屏網絡。3月7日,故宮博物院院長、全國政協委員單霽翔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票價的對比,對于故宮而言無意義。”“我們也不跟別的地方比,故宮有故宮的特色。”
院長的“不比說”給同行留了個面子,但票價的對比打的卻是各地景點的臉。所謂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同行不愿意跟故宮比,一比就心虛,但對老百姓來說,這樣的對比恰恰是最有意義,最能說明問題,也是最理直氣壯的。
要論景點價值,故宮是我國明清兩代的皇宮,集我國古代宮廷建筑之精華,是世界上現存規模最大、保存最為完整的木質結構古建筑之一,它所具有的歷史、文化價值,是其他古建筑景區沒有辦法相比的。故宮說自己第二,估計沒有人敢稱第一,可是要論門票,還有幾家收得比故宮少的?這種性價比的差異很容易得出公允和貪婪的不同結論。
要論維護成本,故宮只會多不會少,很多景點喜歡拿保護和維修說事,仿佛不收這么高的票價,就維持不下去,就有保護失職之虞,他們真應該去故宮取取經,看看人家是怎么做的。
要論收益,故宮旺季60元、淡季40元的門票十幾年沒漲過了,可這十幾年中,有些景區已經漲過好幾輪了,故宮針對不同人群、不同季節制定了非常人性化的減免措施,可是一些景區已經沒有淡旺季之分也沒有人群之別了。門票比別人低,維護成本比別人高,收益比別人少,可什么時候聽到故宮抱怨過,這么一比,高下立判。
當然有一點確實不能比,故宮是國家的文化單位,有雄厚的國家財政做保障,它的票價制定更多體現的是公益性質,一些地方財力有限,適當收得高點也無可厚非,問題是,現在不管是發達地區還是落后地區,票價都已經高高在上。每個地方在保護景點上都作出了自己的貢獻,付出了人力付出了物力,這些貢獻理應得到尊重。問題是,一些地方完全摒棄了景點的公益屬性,一頭扎到了經營屬性上。
票價不僅超出了正常維護所需,超出了合理補償所需,在很多地方,也超出了正常經營的范疇,變成了一種暴利行業。建個山門就收錢,把正常的維護支出當成了漲價的理由;把原本應該由公共財政負擔的那一部分,一股腦地推向市場;把原本屬于公共資源的景點地方化、部門化、個別人化。一些地方嫌一個景點賺得不夠多,把整個地區有點名氣的景點都打包在一起搞捆綁銷售。收門票仍嫌不過癮,還整合上市,將門票經濟演繹到極致,讓利益最大化。
在這樣的情況下,故宮的良心價確實具備了探照燈的意義,它照出的是一些地方的貪婪,照出的是一些地方對公共資源的濫用,對公權力使用的不節制,對公共利益的漠視。
旅游行業的亂象,不文明行為某種程度上都跟這種功利性的價值觀有關,你抱著殺豬的心態對待游客,怎么可能希望從業者善待游客,你營造的是唯利是圖的環境,怎么可能指望在這樣的土壤上長出絢麗的文明之花?社會有必要制定更有力的政策,明確景點開發的公共責任和經營責任,把故宮的成功經驗推向更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