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2點多,北京復興門地鐵站A口附近,一名男子脫光衣服,只穿一條內褲跪在地上,舉著一根木棍求路人打他屁股,打一棍10元。這是一場炒作?日前,記者聯系到這位男子。他表示,自己的孩子確實患有眼疾,想通過這種方式籌醫藥費。目前他帶妻兒已回老家,為孩子籌到錢后再進京看病。(1月15日《法制晚報》)
從傳播效果上看,一些個體求助時采用“悲情”方式,確實更能引起媒體關注;通過媒體關注,進而引起廣泛的社會關心和同情,從而能夠在短時間內擺脫困境。從這個角度上講,這種方式是有一定現實意義的。但是,在習慣了各種炒作的語境下,冬天裸露上身“有償打屁股”,為孩子籌治療費用,即使情況真實,也難逃“悲情秀”的嫌疑。
同情是公益的原始動力,但僅僅基于一時悲憫的情感,靠煽情與眼淚催出來的公益捐贈,再通過媒體進行放大,終究是臨時的而非可持續的,能夠幫助到的對象只能是極少數。其實,公益更是一種社會責任,對弱勢與身處危難境地的人們,給予普遍而經常性的關心與幫助,讓他們享有相對公平的救助權利。這需要公益慈善走向組織化、社會化之路,成為政府保障兜底之外的有益補充,讓公民的捐贈成為常態,而不再只是針對具體對象的直接贈予。
個體求助對媒體的依賴程度,其實也是現代公益慈善成熟度的一個標志。越依賴媒體,越證明公益慈善的組織化、社會化水平越需要提高。近些年,一些網絡募捐事件越來越呈現出炒作傾向,背后策劃的痕跡越發明顯。比如,“跪爬救女”“父親賣衛生巾救女”等事件,都在演繹著“比慘”的傳播邏輯。
然而,如果在傳播上劍走偏鋒,過于依賴媒體對事件進行放大,則有可能導致道德準則的迷失和事情本質的失焦,如去年引發輿論關注的“偷雞腿救女”個案。而與之相反的則是,劉燕的“病室友”王玉琴,一本正經地通過微信擬眾籌善款20萬元,眾籌期結束后,也僅僅只籌到2萬元。對比之下,高下立判,折射出社會公益慈善發展的瓶頸。
過于依賴媒體,不僅導致求助行為的變形,而且還會裂變社會心態。如,“偷雞腿救女”事件深陷道德爭議的漩渦,有人說“她不就是偷了一個雞腿嗎”。非道德的行為換來利己的結果,還有道義的豁免權,如何讓人心理平衡不去效仿?此外,打悲情牌來吸引社會的憐憫,也容易放大網絡直捐的軟肋,許多炒作出位的求助捐贈,都掉入了騙捐的爭議陷阱。
求助不能總靠媒體來救濟,應順應時代發展潮流,構建現代公益慈善理念與文化,通過政策引導、稅費優惠等,加快社會公益組織、公益基金的培育與發展,促進社會公益慈善版本升級;不斷完善慈善法治體系,提高公益慈善的透明度,提升公信力,增強社會參與慈善捐贈的積極性,做大慈善公益蛋糕,讓更多人在慈善公益機制內得到救濟。比如,孩子得了嚴重的眼疾,做家長的能夠在第一時間想到政府和專門的慈善基金來滿足救助,而非犧牲尊嚴形同乞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