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
文/海珍
4月13日發布的中國首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提出,要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
經國務院授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3日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這是中國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行動計劃明確了未來兩年中國政府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
計劃提出,要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加快新農村建設,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保障農民土地權利
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依法保障農民對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懲處違反土地管理規定的行為;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保農民平等享有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確保農民的經營主體地位。
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
適應農民住宅建設的特點,按照嚴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宅基地管理工作。規范簡化宅基地審批程序,通過公開、公示等方式接受村民監督,強化對農村宅基地分配和使用情況監管,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改革征地制度
嚴格界定公益性、經營性用地,逐步縮小征地范圍,完善征地補償機制。依法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按照同地同價原則及時足額給予農民集體和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并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就業、住房、社會保障問題。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經批準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的非公益性項目,允許農民依法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開發經營。
提高農民收入水平。
逐年較大幅度增加農民種糧補貼,完善與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掛鉤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完善糧食等主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健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完善農產品市場調控體系,穩步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改善其他主要農產品價格保護辦法,保持農產品價格合理水平。
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加快建立農業再保險和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支持農民外出就業、就近轉移就業和返鄉創業。
提高農民健康水平
到2010年,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覆蓋農村居民。每個鄉鎮設立1所政府辦的衛生院,每個行政村設立1個衛生室。加強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工作,以縣為單位的初級衛生保健合格率達到80%。2009―2010年全國計劃解決1.2億農村人口飲水問題。使現已查明的中重度氟病區村、砷病區村、血吸蟲疫區以及其他涉水重病區村實現安全飲水。完成《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2010―2013年”規劃》的編制工作。
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
逐步實現農民工在勞動報酬、技能培訓等方面與城鎮職工享有同等待遇,逐步改善農民工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等方面的待遇。改善農民工勞動條件,擴大農民工工傷、醫療、養老保險覆蓋面,盡快制定和實施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