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晚,天津衛視播報新聞稱:“經中共中央批準:鄧修明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和天津市紀委書記。”至此,空缺了一個多月的天津市紀委書記的崗位終于得到填補,鄧修明也成為近3個月以來第10名新任的省一級紀委書記。截至目前,2016年以來,全國31個省區市的紀委書記中,14人為新任;目前,僅有7人為黨的十八大前任命。(詳見圖表一)
2016年1月,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的通知,決定中央紀委共設置47家派駐機構,實現對139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根據《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的規定,2015年3月后新任28名紀檢組長的提名均以中央紀委會同中央組織部為主產生。從圖表二中可以看到,其中17人曾有過紀檢監察機關任職履歷,約占6成;另外11人則是從系統外提拔;且28人均為交流任職。
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負責同志指出,要堅持五湖四海,從紀檢系統內和系統外選拔信念堅定、敢于擔當、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一方面,紀檢工作需要一定的專業性;另一方面,紀檢系統之外也大有人才。要暢通紀檢干部的入口和出口,“一潭水走活”,決不能形成自我封閉的小循環。通過干部交流,既考驗、鍛煉、培養紀檢干部,也避免紀檢干部長期在同一個崗位工作,出現設租尋租、有案不查等問題。同時提出,“不能把紀檢機構當作養老的地方,不能降格以求、搞照顧性安排,更不能‘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領導干部的交流力度得到了進一步加大。據不完全統計,僅在上面的兩個圖表中,十八大后在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任職過的干部數量就達18人,其中13人是直接從中央紀委內設職能部門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崗位上得到直接提拔重用的(圖表一、二中標注玫紅色者)。值得注意的是,陳小江、劉學新、陳輻寬、穆紅玉、王鴻津等5人均為2015年之后從系統外交流至中央紀委,任職平均時間不到一年又再次赴任新的崗位。這也充分體現了三個《提名考察辦法》“考驗、鍛煉、培養紀檢干部”的初衷和成效。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關鍵在黨,關鍵在人,必須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干部隊伍。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選好配強紀委書記、副書記,就立起了整個紀檢干部隊伍的“頂梁柱”。新上任的這些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能不能勝任他們的新崗位?讓我們拭目以待,他們能不能通過中央紀委的“考驗、鍛煉、培養”,成長為“敢于擔當、敢于監督、敢于負責”的紀檢干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