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公安部獲悉,為更好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更好區分辨識新能源汽車,實施差異化交通管理政策,自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南京、無錫、濟南、深圳5個城市公安部將將率先試點啟用新能源汽車號牌。
據悉,新能源汽車號牌體現“綠色環保”寓意,以綠色為主色調,增加了專用標識,應用了新的防偽技術和制作工藝。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車號牌底色采用漸變綠色,大型新能源汽車號牌底色采用黃綠雙拼色。新能源汽車號牌號碼增加一位,與普通汽車號牌相比,新能源汽車號牌號碼由5位升為6位,號牌號碼容量增大、資源更加豐富。新能源汽車號牌工本費不變,仍執行現行國家規定的普通汽車號牌收費標準,每副號牌100元。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負責人介紹,試點期間,對群眾新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在5個試點城市辦理注冊登記的,將發放新能源汽車號牌;對已經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按照自愿換領的原則,由車主自主選擇是否換領新式號牌。
根據國務院《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將超過500萬輛。截至目前,全國注冊登記的純電動汽車已達55.55萬輛。為更好實施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及差異化管理政策,新能源汽車號牌按照不同車輛類型實行分段管理,字母“D”代表純電動汽車,字母“F”代表非純電動汽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汽車等)。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負責人表示,將在試點基礎上,不斷總結經驗做法,逐步擴大應用范圍,力爭2017年下半年在全國推廣使用。此外,公安部還將研究改進普通汽車號牌式樣,進一步提升機動車管理信息化、科學化、規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