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劃目標要求,到2020年,我區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4%,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0%。日前,自治區政府印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實施方案》,強調創新土地利用保障方式,完善土地利用機制,推動我區新型城鎮化建設步伐加快。
根據《方案》要求,自治區國土部門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與城鎮建設用地增加統籌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布局,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及農民工創業園用地給予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傾斜,并重點從四個方面完善土地利用機制。
規范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在規范管理、規范操作、規范運行的基礎上,完善增減掛鉤工作制度,確保增減掛鉤指標安排向貧困地區傾斜,制定節余指標交易實施細則,引導節余指標公開、公平、有償流轉使用。
探索建立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機制。鼓勵原國有土地使用權人、社會資金參與開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鼓勵城鎮低效用地集中開發利用,對符合城鄉規劃的,經批準后可依法將相鄰分散的土地合并,按合并后宗地重新規劃和利用,并辦理登記。
因地制宜推進低丘緩坡地開發。繼續加快推進原有的低丘緩坡開發試點。爭取擴大全區試點范圍,支持有條件的市縣根據國家部署申報低丘緩坡試點,用足用好國家試點政策,促進各地“工業上山、城鎮化上山”。
完善土地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流轉機制。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流轉市場體系,繼續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切實維護進城落戶人員的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等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