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饒縣堅持規劃引領、加快轉型、城鄉共建、保障接軌、深化改革,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顯著改善,城鎮集聚輻射能力明顯增強,宜居城鎮和美麗鄉村同步發展,初步構建起了以縣城為核心、小城鎮為基礎、農村新型社區為單元的新型城鎮化格局。截至2015年底,全縣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7.8%,較上年提高1.9個百分點。
廣饒縣瞄準“三個市民化”目標任務,2020年將實現全縣常住人口城鎮化率7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55%的關鍵。
做好《廣饒縣人口市民化規劃(2016-2020年)》規劃編制
各相關部門、單位安排專人配合規劃編制單位做好規劃編制所需的數據查詢、資料提供、政策對接等相關工作。規劃編制所涉及的重點部門、單位切實高度重視,積極與規劃編制單位做好銜接,將戶籍管理、數據統計、社保政策、“村改居”管理、城中村和棚戶區拆遷改造規劃等有關信息及時與規劃編制單位作好對接交流,為編制規劃提供可靠依據,同時,為我縣下一步推進人口市民化相關政策的出臺提供科學參考。規劃編制單位要及時整理數據、信息、政策等資料,按照省住建廳的要求,在確保規劃高水平、高標準編制的同時,不斷加快推進我縣人口市民化規劃的編制進度。
實現居住證持有人與我縣城鎮戶籍人口公共服務均等化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這項工作已列入國務院第三次大督查內容。未來要把非廣饒籍來廣饒就業人員納入廣饒城鎮戶籍人口進行管理,逐步實行公共服務和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縣內縣外同等待遇。對于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個人按城鎮居民相同標準繳費,縣財政要按照參保城鎮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避免重復參保、重復補助。
建立農民“三權”保障和流轉權益保障制度
《國務院關于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國發〔2016〕44號)明確規定“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權利,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享有的既有權益,消除農民進城落戶的后顧之憂”。為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權益,由相關縣直部門盡快起草制定符合我縣實際的文件,確保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收益分配權等合法權益不受影響,保障農民的各項權益不因落戶城鎮而喪失,消除農民的后顧之憂。認真落實《廣饒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建設實施方案》(廣政辦發〔2015〕33號)文件的規定,全面啟動農村產權交易工作,引導農戶依法自愿有償的轉讓“三權”權益,優化農村要素資源配置及利用效率,不斷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發展。
完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制度
對我縣即將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進行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將落戶城鎮的農民、外來居住證持有人享受與城鎮居民同樣的交通事故糾紛法院判決賠償、社會低保、退伍兵安置等政策列入《意見》,完善“三投靠” 落戶政策,即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推動農業人口轉移由勞動力個體遷移向家庭遷移轉變。
探索建立轉移人口與建設用地、建設資金、轉移支付“三掛鉤”制度
根據《中共東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6年工作要點》和《東營市2016年改革任務臺賬》的規定,已將完善轉移人口與建設用地、建設資金、轉移支付“三掛鉤”機制列入了改革事項,根據上級政策要求和市里面“三掛鉤”制度的推進情況,探索建立我縣轉移人口與建設用地、建設資金、轉移支付“三掛鉤”制度。建立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數量掛鉤機制,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的城鎮,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建立建設資金和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數量掛鉤機制,充分考慮農業轉移人口醫療、養老、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務需求,完善相關轉移支付分配辦法,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多的城鎮,加大財政建設資金和轉移支付的支持力度。
科學分擔市民化成本
加強協調配合,合理測算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政府主要承擔義務教育、勞動就業、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設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業要加大技能培訓投入,依法為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業轉移人口繳納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農業轉移人口依法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積極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提升融入城市社會的能力。積極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能力。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引導農業轉移人口有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對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等的確權頒證和集體資產股份量化處置,建立完善農村產權交易體系,將農民在農村占有和支配的各種資源轉變為資產,并將這些資產變現為可交易、能抵押的資本,提高農民帶資進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