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民航局召開緊急安全視頻會,通報了“10·11”事故調查的初步結論。這是一起塔臺管制員遺忘飛機動態、違反工作標準造成的人為原因嚴重事故征候。通報認為,管制員違反相關規定,盲目指揮,雙崗制責任落實不到位;專業人員資質是重中之重,自制能力要跟上;管理手段和工作流程存在問題,要系統思考原因,加以改進。
官方的通報,將航空管制員的疏失認定為事件的主要原因。無獨有偶,2014年,媒體報道東航MU2528(三亞—武漢)航班,在武漢進近階段聯系塔臺時,因塔臺管制員在崗位上睡著,多次呼叫無人應答。而在2008年4月的大連機場跑道入侵事故中,兩架飛機險相撞,機場塔臺被責令整改。
那么,在空管工作這種對安全極為敏感的崗位上,管制員為何會屢犯如此低級的錯誤?如果簡單將問題歸咎于管制員的責任心,未免失之于簡單。
中國這些年來民航運輸高速發展,但空管員的隊伍成長,遠未能跟上民航發展的速度。空管員長期以來,面臨全行業的人員短缺,能培養空管員的院校有限,每年向空管系統輸送的專業人才一直不足。
另一方面,由于空管員是一個職業壓力極大的工作,工作負荷普遍過大,人才流失較為嚴重。即便能留下的,往往也只能干到四十多歲,而不堪壓力轉崗。
此次官方通報所指出的,雙崗制責任、專業人員資質等問題,暴露了空管員培訓、激勵機制、疲勞管理、運行規則等諸多制度性“短板”。“飛機險相撞”,也暴露出我國航空管制科技化水平不足的問題,值得反思。
在國外,機場發生跑道入侵事件,導致飛機撞擊事故風險乃至事故的出現,同樣不鮮見。以美國為例,統計顯示,2003年至2006年3年間,美國共發生1306次跑道入侵事件,其中4次導致了相撞。鑒于此,美國聯邦航空局(FAA)推出了一系列改善跑道安全的技術措施。
例如FAA要求在機場安裝多種地面監視系統,不僅幫助管制員全面觀察到機場活動,還向飛行員提供可能的跑道入侵目視警告,當跑道被可能的目標占用時,指示燈會向飛行員發出閃爍燈光報警。此外,FAA還要求對機場基礎設施進行改進,如修建周邊滑行道,使飛機不必穿越使用中的跑道就可到達登機門等等。
在國際航空界,借助科技手段,推進空中交通管制系統數字化,提升跑道安全,將空管員從繁重的工作中解放出來,這早已成為共識。但在我國,這一工作仍處于起步階段。去年11月媒體曾報道,首都國際機場東跑道停止信號燈開始試運行,空管指揮進入跑道的飛機,將告別只能依靠肉眼觀察加人工指令的歷史。類似的技術手段在國外早已有之,亟待在國內普及。
“飛機險相撞”不能只追究空管責任,或者進行一陣風的安全整治。改進空管員的培養和管理制度,完善程序和人工監控,同時通過借助科技手段提升空管的智能化水平,這才是避免類似風險和事故發生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