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股民徐財源狀告證監會一案終獲立案。昨天,徐財源在其個人微博發布一張北京一中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內容為“訴中國證監會信息公開”案。徐財源稱昨天已委托當地律師交了訴訟費,開庭時間尚未確定。
去年救市期間,證監會發布[2015]21號公告,宣布“今后若干年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不會退出,其穩定市場的職能不變”。今年3月18日,徐財源向證監會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求公開:“21號公告”發布的背景、依據及涉及到的“今后若干年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不會退出”、“當市場劇烈異常波動、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時,仍將繼續以多種形式發揮維穩作用”的執行(含證券持倉量)效力。4月19日,證監會回復稱,其申請的事項并非《條例》所規定的信息公開申請,不屬于條例調整范圍。9月9日,徐財源將證監會訴至北京一中院。徐財源認為,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證監會沒有否認該信息客觀存在,而他申請的事項又是該信息的內函和組成部分,故屬于可公開的政府信息。
這是徐財源第三次狀告證監會。今年1月14日,徐財源曾以“證監會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為由將其訴至北京二中院,后二中院以沒有管轄權為由未予受理。徐財源隨后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訴訟,狀告證監會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一中院認為起訴人所提訴訟不符合起訴條件。徐財源繼續上訴至北京高院。今年4月20日,北京高院進行審理后發出行政裁定書,認定北京一中院引用法律條文錯誤,但仍維持原審裁定。這次立案對徐財源來說意義重大,他認為自己通過堅持不懈的依法維權獲得了與證監會在法庭上“對話的權利”。
公開資料顯示,徐財源生于1978年,畢業于華東師范大學,1998年成為職業股民,曾入圍“溫州年度經濟人物”。2008年11月,徐財源為鋼釩權證的投資者成功維權,之后組織了對ST南方、海南航空、金宇集團、凱迪生態等的維權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