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保障財富創造,制度決定財富分配。從經濟學原理上說,法權完善可以生長出財富,社會組織豐富可以維護財富分配公平。在現實中看,在財富創造方面,企業是弱勢群體,經常被權力碾壓;在財富分配方面,勞動力是弱勢群體,經常被資本碾壓。
58同城式的勞資糾紛案例,將來會充斥于中國經濟,而社會顯然還沒有應對和良性博弈機制。
一則爆料讓58同城上了頭條,因為口頭傳達的一則全員強制實行996制度(早9點上班晚9點下班,周六正常上班,且沒有額外補貼)的通知,引發了員工們的強烈不滿。在58同城CEO姚勁波的一則微博下面,大量58同城的員工和家屬留言抗議,激憤之情溢于言表。
58方面向媒體回應稱,“996”是常規性動員,原因是9月和10月業務流量大,“996”并非強制性要求。但隨即,據澎湃新聞報道,多地的58員工表示公司說法與事實不符。
58同城不是孤例。中國已經進入勞資糾紛多發的時代。只是各地勞資糾紛雖然多發,唯有58同城樹大風高,把人們的目光吸引到勞資糾紛這個偏冷門的話題。
本來,互聯網企業競爭慘烈,加班加點方能生存壯大,可以理解。華為、阿里等公司,都以加班文化而聞名,仍不失為好企業的典范。但是為什么這些公司的員工對加班文化欣然接受,而58同城的員工卻如此憤慨呢?
因為此加班不同于彼加班。一個在美國上市的互聯網企業,人們本可以期許它內部陽光照耀。但58同城的加班規定,不是公平交易,而只是赤裸裸的欺壓和剝削——雖然我很不情愿用這個意識形態化的詞匯(有人猜測它還有更深的用意,即變相裁員,自然,這也不是不可能)。有壓迫就有反抗,這才造成了此次風波。
反觀小米、華為等企業,都以加班聞名,但都是事先說明,華為更是事先簽署“奮斗者協議”。華為推行“工者有其股”的激勵機制,員工和企業共同奮斗、共同受惠,形成了命運共同體,辛苦有回報,奮斗者得到的分紅很可觀。
多勞則多得,事先有契約,這都是公正的市場經濟倫理。58同城則不然,在這一輪風波中,它所奉行的損人肥己的惡性理念暴露無疑。從這個角度說,這家美國上市公司的文化,并不比那些土皇帝式的小企業更優質。
58同城式的勞資糾紛案例,將來會充斥于中國經濟。從2012年開始,中國勞動力人口數量凈減少(15至59歲的勞動年齡人口的絕對數量減少345萬人)。這就有了勞動力和資本平等博弈的基本前提。之前在勞動力無限供應的條件之下,其實勞動力根本沒有跟資本博弈的條件可言,也沒有動力可言。
從這個角度來說,58同城的事件之所以重要,不僅僅因為它是一個上市的大公司,而且因為它是代表了一個時代,或者開啟了一個時代。
58同城的當事人該如何應對呢?
有人說,中國有《勞動法》,你可以打官司、仲裁啊。
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打官司成本高昂,訴訟期漫長,結果不確定,孤零零的打工仔,想勝訴美國上市公司,談何容易?大部分人只能忍氣吞聲,要么卷鋪蓋走人,如此而已。
所以雖然目前有一部偏袒勞動力的《勞動法》,但全社會資方對勞動力的欺壓卻屢見不鮮。
進一步說,仲裁和訴訟是以公權力解決爭議的方式,不可能真的什么糾紛都要靠公權力來解決,那樣成本太高,是一個社會不可承受之重。正如兩個國家間,并非一切都要靠戰爭來解決,而是有大量的談判協調機制在,戰爭只是終極解決方式,它的成本太高昂。現代社會如此復雜、動態,要想生活幸福,必須摸索出一種低成本的可協調的高效率的糾紛調解機制,或曰矛盾調解方式,把勞資糾紛就地解決。
我想到了58同城的工會。理論上說,我國法律賦予了工會相當大的權力。但在此次糾紛中,卻見不到工會挺身而出——可見工會這一類社會組織的發育,直接關乎個人的冷暖,在弱勢勞動者面臨碾壓的時候,才發現沒有一個組織為你防守、回擊。
嘗一肉而知一鑊之味,一鼎之調。在更深層次上,58同城的案例映射出中國人為什么聰明、勤勞而不富裕的原因。
制度保障財富創造,制度決定財富分配。從經濟學原理上說,法權完善可以生長出財富,社會組織豐富可以維護財富分配公平。在現實中看,在財富創造方面,企業是弱勢群體,經常被權力碾壓;在財富分配方面,勞動力是弱勢群體,經常被資本碾壓。財富創造和分配的渠道如此坎坷,中國人為什么聰明、勤勞而不富裕,原因須向此中尋。
具體到58同城式的案例來說,十分缺乏一個社會中間組織來協調勞資雙方,形成一個正常的博弈機制。中國勞動力工資提升緩慢,與此類社會中間組織極度缺乏有關(近些年一直在推行的“集體工資談判”,只是做做樣子而已,并非真正有效的談判)。
當然我并不主張把工會的權力擴大到極端,任何權力都會濫用。底特律汽車城的產業衰敗,很大程度上就是拜工會之所賜。當然,中國處于另外一個極端。總之,只有均衡勞資雙方的力量,可以有效達到遏制資方的侵權行為。
中國社會的勞動力價格,就如同針對農民手中的土地的價格,是長期被人為壓低的。社會組織的發育,關乎中國人是富裕還是貧窮,是悲慘還是幸福。隨著58同城式的案例越來越多發,這一需求日益迫切。
(本文作者系知名財經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