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現場查獲假鹽240箱,總計假冒食鹽逾35噸,更有不明數量的假鹽已售出……因使用工業用鹽偽造食用碘鹽并進行售賣,石家莊市民曹某近日被依法批準逮捕。
近幾年來,廣東、浙江、江蘇、河南、山西接連曝出假鹽、毒鹽大案,貴州甚至查出“牲畜用鹽賣給人用”。記者梳理發現,國內的假鹽案件至少可以追溯至1994年,層層監管為何難擋假鹽泛濫?
假冒食鹽35噸被查 專業包裝外觀真假難辨
今年4月12日,石家莊市公安局、石家莊市鹽政管理處聯合偵破了一起工業鹽冒充食用碘鹽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曹某后被檢察機關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逮捕。
石家莊市橋西區檢察院檢察官秦昕介紹,曹某最開始只是將從他處批發來的私鹽,放在自己攤位上銷售,在嘗到甜頭后,專門從山東購置了成袋的工業用鹽以及印有“中鹽河北鹽業專營有限公司”“河北省著名商標”“海晶”“綠色碘鹽”等字樣的包裝袋、包裝箱,更買來封包機、打包機等工具。
根據公安機關對曹某的訊問,黑窩點已售的“食鹽”分為3種:第一種在包裝上最接近群眾常購買的食鹽,每箱32元、50小袋,而鹽業公司出產的同規格食鹽每箱82元;第二種是每袋30斤的中包裝,含10小袋,每小袋3斤;第三種是每袋50斤的大包裝,含10小袋,每袋5元,出廠價僅為28.5元。
警方和鹽政部門在現場搜查發現,半成品工業鹽共計13.5噸,成品包裝鹽多達240箱,合計查獲假冒食用鹽35噸。這半年間,更有數量不明的假鹽流向了普通市民的餐桌。
業內人士指出,工業鹽包括亞硝酸鹽和含有亞硝酸鹽的工業氯化鈉等,成人攝入0.2-0.5克亞硝酸鹽即可引發中毒,攝入3克即可致死。
利潤高達十余倍 假鹽流入17省市
記者梳理發現,有關假鹽的案件報道至少可以追溯到1994年。近3年各地公開報道的假鹽刑事案件有數百起,涉及至少17省市。其中,2015年江蘇警方破獲的案件中有超過20000噸假鹽流入北京、天津、山東等地。為何近幾年各地制售假劣食鹽的違法犯罪不斷抬頭、愈演愈烈?
——造假成本低,利潤巨大。記者了解到,市場上工業用鹽每噸售價只要400元左右,劣質工業用鹽的價格更低,相比之下,食用鹽每噸市場售價超過4000元。單在石家莊工業用鹽制假售假一案中,制售假鹽每噸的利潤高達9倍,此前貴州曝出“牲畜用鹽賣給人用”案件,部分假劣食鹽的利潤可達20倍。
——制售門檻低,原料易得。秦昕介紹,制假分子在破舊庫房里對袋裝的工業鹽拆分后,先用塑料桶進行大致稱量,再用封包機和外觀精美的“食用碘鹽”包裝袋進行包裝。專家表示,目前市場上用于假冒食鹽的主要是精制工業鹽、畜牧鹽,也有用于飼料添加劑和印染助劑的鹽類。雖然工業鹽由鹽業公司統一管理經營,但購買渠道暢通,很多化工商貿公司都有賣。
——多窩點多模式制假,呈現團伙化、規模化趨勢。在哈爾濱警方破獲的案件中,嫌疑人擁有6個分散在多處的制假、包裝和倉儲窩點。而在廣州警方查獲的案件中,制假團伙采取“速戰速決”的加工模式,收取訂單當天進貨,深夜加工包裝,即時出貨,并且20多天就轉換一次制假窩點。
——產銷“一條龍”,涉及地域廣。在2015年涉及7省市的特大以工業鹽冒充食鹽案中,涉案團伙不僅通過傳統的分銷網絡和互聯網售賣,更勾結長途客運司機將假鹽銷往外地。多起假鹽案中,假鹽整體包裝條噴碼、安全標志一應俱全,除了袋側的折印外,與正規食鹽外觀無異,消費者幾乎無法分辨。
22年難治假鹽泛濫 監管漏洞亟待填補
業內人士指出,22年難堵假鹽上餐桌的背后,是亟待填補的監管漏洞。
據介紹,飼料添加劑氯化鈉用于生產飼料和養殖牲畜,屬農業部門主管,而根據《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的規定,畜牧鹽又屬食鹽專營的范疇。多頭管理往往造成市場監管上的漏洞。
據石家莊鹽業部門負責人介紹,除了多頭管理,劣質鹽尤其容易脫離監管。“對于那些不宜食用的普通工業鹽,即不是以亞硝酸鈉為主要成分、小劑量就能致死的鹽類,國家對其管理更為‘寬松’,多數流向了農村、鄉鎮地區的市場。”
相關人員向記者表示,《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將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取消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只能銷售給指定批發企業的規定、取消對小工業鹽及鹽產品進入市場的各類限制,放開鹽產品市場和價格等,這些重大改革措施即將落實,食鹽業競爭將會加劇。要警惕生產、經銷商為增強價格競爭力,降低質量標準。
業內人士認為,要從源頭上保障食鹽的質量安全,還須實行更高標準、更加嚴格的食鹽生產管理。目前食鹽生產標準相對較低,為適應社會對衛生、環保等方面的要求,要按照與其他食品一樣甚至更高的衛生標準來規范食鹽生產。
據悉,目前石家莊一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檢察機關將繼續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依法從嚴從快打擊涉鹽違法犯罪活動。(參與記者 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