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地方融資平臺的銀根博弈正展開新一輪攻防。
本報獲悉,銀監會近日發文,進一步收緊平臺貸。在這份《關于切實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監管工作的通知》中,銀監會要求所有銀行對平臺貸客戶實行“名單制”管理,信貸審批權統一上收總行。
同時,銀監會高度關注平臺貸款整改為公司類貸款過程中出現的違規和造假現象,要求各銀行6月底前重新逐一審定,不合要求的,“打回”平臺貸統計和管理。
這是銀監會在今年春節以來第二次就收緊平臺貸發文。與上次一樣,銀監會對保障房網開一面,僅允許平臺貸款在有償還能力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域適度新增。
鑒于此,各地政府紛紛打起了保障房的主意,在昆明、青島等地,一批保障房融資平臺被“火速”搭建起來。河南、湖北、陜西等地的保障房融資平臺也在緊張籌建中。
各種借保障房名義套取信貸進行土地開發和基建項目的可能性也隨之出現。保障房融資平臺是否將繼各種城投公司之后成為地方政府的提款機令人關注。
對此,銀監會亦保持警戒,并試圖予以反制。接近銀監會的人士4月11日對本報稱,銀監會正在制定保障房貸款的指引,“企圖通過保障房融資平臺,獲得大量貸款,用于土地一級開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路徑很快會被堵死”。
審批權上收總行
“我們早在去年6月份以后,就沒有平臺貸的審批權了。”某股份行西部省會城市分行行長4月7日對本報說,據他了解,大多數股份制行總行都已經上收了平臺貸的審批權,但仍有少數如工商銀行等大行的省級分行仍擁有部分平臺貸審批權。
為此,銀監會近日的《通知》要求,各銀行都要“將平臺貸款審批權限統一上收至總行”各銀行總行對納入平臺類客戶名單內的貸款實行總行統一授信、全口徑監控和逐筆審批,并在總行層面落實授信管理問責機制,分支行僅承擔前臺營銷和貸后管理。
銀監會還要求所有銀行都必須對平臺貸和此前已經整改為公司類貸款的客戶實行“名單制”管理。“名單制”信息管理系統中至少包括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機關法人三類融資平臺的基本情況及授信、貸款期限結構、投向、風險定性及還款來源結構等要素。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遏制分行的貸款沖動。”一位地方銀監局人士表示,各家銀行總行對平臺貸的態度都較審慎,但是分行有業績壓力,加之和地方政府容易結成利益共同體,往往想盡辦法幫助地方政府獲得貸款。
某股份行風險部總經理也認為,總行在“名單制”的基礎上集中審批,將提升融資平臺申貸的資質門檻。“比如我們行,現在對地市級以下的融資平臺完全不予考慮,省級政府的融資平臺也要嚴格考察現金流情況。”原則上,不會再發放平臺貸了。
6月底前違規公司貸“打回”平臺貸
此外,為了震懾銀行不要幫助地方政府將平臺貸違規整改為公司貸,這次的《通知》發出警告:對于已整改為一般公司類、進行商業化運營的貸款,如出現風險只追究貸款人責任。對于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良的,按照“誰簽字誰負責”原則,嚴肅追究貸款行行長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銀監會還要求,對于《通知》印發前已整改為一般公司類并按商業化原則運作的貸款,各銀行應重新逐一審定是否為公司法人且滿足相關退出條件;不合要求但此前已納入一般公司類的貸款,各銀行應重新將其歸入平臺貸款管理,于2011年6月末前完成。
銀監會此前規定的平臺貸整改為公司貸款的條件是“三符合”:符合“全覆蓋”原則,即各債權銀行對借款人的風險定性均為全覆蓋;符合“定性一致”原則,即各債權銀行均同意整改為一般公司類貸款;符合“三方簽字”原則,即各債權銀行均已就平臺風險定性和整改措施與融資平臺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達成一致,并通過三方簽字確認。
為了監督《通知》的執行,銀監會還部署了全年四輪現場檢查,按季度進行,重點選取公路、碼頭、機場等行業大戶進行檢查。
保障房熱背后的暗道攻防
在銀監會的籠子里,今年平臺貸有限的新增空間被嚴格圈定在保障房領域。
銀監會在今年春節后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改革發展加強風險防范的通知》中就明確,僅允許平臺貸款在有償還能力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域適度新增。在2010年的融資平臺清理中,各地的保障房融資平臺也得以保留。
于是,在平臺貸步步收緊乃至閉鎖的大氣候下,保障房成了地方政府為數極少的可以爭取新增信貸的通道。為此,節后兩個多月來,各地的保障房融資平臺如雨后春筍般涌現。
3月,昆明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聯合旗下昆明市土地開發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了昆明市公租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作為昆明市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統一的建設運營主體。
3月14日,青島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融資平臺——青島市公共住房建設投資中心投入運營。該中心的職能是“整合各種渠道的資金,向金融機構融資,統籌用于保障性住房項目的征地、拆遷和建設”。
更多的省市的保障房融資平臺正在緊張籌建中。如陜西當地最大的國企延長石油有限責任公司日前宣布,將與陜西省財政廳合資成立陜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權負責陜西省境內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資金籌措、劃撥、回籠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而一些較早前組建的保障房融資平臺已經獲得大量貸款。
隨之而來的是各種借保障房名義套取貸款的招數。
“原有的地方融資平臺要從銀行獲得貸款已經極其困難了,組建公租房融資平臺一方面是為了建公租房,另一方面也為了獲得部分貸款投入一級土地開發。”西南某市的一位銀行界人士4月11日對本報透露,市里的思路是公租房建設和土地一級開發捆綁。“相當于以保障房之名,從銀行獲得貸款用于土地儲備。”
“各地政府一下搞了這么多保障房融資平臺,值得警惕,其目的可能并不單是建保障房,而可能包括換一種名目從銀行獲得貸款。”前述地方銀監局人士擔憂,如控制不好,可能讓地方融資平臺清理的成效大打折扣。
這位人士所在的銀監局2010年主持轄內的地方融資平臺“解包還原”工作時,曾發現地方融資平臺之間“互相倒賬”的現象,即通過一個融資能力較強的平臺獲得貸款,再通過虛構交易合同等手段,將資金轉給另一個需要用錢的平臺。
“按照三個辦法指引,貸款必須是專款專用,銀行受托支付,但通過虛構交易合同,倒賬行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前述銀監局人士表示。
在這位人士看來,在目前大量的基建項目亟需注入后續資金,而保障房融資平臺成了唯一申貸通道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有足夠的動力,將以保障房名義獲得的貸款挪用到其它領域。
據悉,銀監會對此也已有所警惕。
接近銀監會的人士4月7日對本報透露,銀監會正在制定保障房的信貸指引政策。該信貸指引擬對保障房貸款的準入條件,抵押擔保措施,貸款發放程序等做出規定。
“我們去年都在忙清理各個地方融資平臺的貸款,辛苦了一年才見成效,怎能讓平臺貸換一種面目又卷土重來?”這位人士稱,對保障房融資平臺挪用貸款做其它用途的行為,銀監會必定會予以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