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市發展引領各項事業發展
據市規劃國土委參與起草《決定》的專業人士介紹,30年來,深圳以經濟發展為主要推動力,推動城市發展,創造了世界奇跡。但城市發展相對滯后于經濟發展,已經到了實現城市與經濟、社會和文化全面協調發展的轉折點。在新的形勢下,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深圳速度向深圳質量轉變,必須把城市發展擺在首要地位,以城市發展引領各項事業發展,實現經濟、社會、文化和城市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決定》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臺的。
城市發展涵蓋了經濟、社會、文化和空間發展的諸多內容。主要是三大方面,即規劃、建設和管理。此前我市已經出臺《關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決定》和《關于加強社會建設的決定》,分別對經濟和社會的內容進行了統籌考慮。現在出臺的第三個《決定》,以城市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為主要內容。
延續組團式城市空間結構
我市擁有連綿起伏自成系統的山體水系。在特區建設過程中,依山就水,逐漸形成了帶狀組團的城市空間結構格局,歷版城市總體規劃對我市空間結構的考慮也一直堅持組團式的空間布局。
市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說,組團式是深圳城市最大的特色,深圳未來將繼續統籌推動組團式開發,構建世界上獨特的新型城市格局。為此,《決定》特別強調了形成“雙中心八組團”,打造特色組團結構的內容,并從強化組團結構、組團隔離、組團連接、組團特色,推動組團跨越發展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表述。
“‘雙中心八組團’的城市發展格局,既是對現實自然地理條件的利用,又是歷史的延續,目標是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市規劃發展研究中心負責人表示,每個組團內都有生產、生活、商業活動的中心,各組團之間有保護屏障,有快速的交通連接。組團有不同功能定位,有的側重生產,有的側重生態,有的側重綜合。東部濱海組團重在生態,保護環境和景觀,坪山、光明重產業,拓展產業空間。組團在開發時序上要體現安排上的差異化,有的在近期開發,有的在未來5至10年開發。通過組團結構推動特區一體化。
市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決定》強調,城市發展要形成好的人居環境,要重視提供公共服務,建設公共設施。在空間特色上應凸顯濱海城市魅力。加強海域、海島、海岸線保護和合理利用,強化生活性岸線的公共屬性,建設親水近海空間。打造“城在海邊,城海交融”的城市空間。
創新土地開發模式提升發展質量
創新土地開發方式是《決定》的一項突出內容。以前深圳一塊塊地出讓土地,導致建筑之間不連續,功能不全,利用效率不高,形象不美,整個城市質量上不去。而通過整合進行綜合開發,可打造節點片區,實現城市高效、集約、高水平的建設,提升城市發展質量。
市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二五”期間,深圳土地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項制度就是城市發展單元制度,它調動多方積極性,解決規劃實施的問題。一個單元可能有幾平方公里甚至幾十平方公里。這個范圍內,通過更新、收購、土地整備等手段,由政府主導,企業、社區介入,形成大規模片區的整合,市、區、街道、社區多個因素發揮作用,從規劃到實施,將利益鏈條捆在一塊。
土地是城市發展的基礎。據了解,深圳正在探索新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向是土地產權改革、土地市場改革和土地規劃計劃管理,從而建立土地管理的深圳模式。
住房保障擴至“夾心層”
《決定》高度重視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深圳一方面全面建立和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深入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積極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應規模,通過容積率調整、地鐵上蓋物業、更新項目中配建等方式,拓寬保障房供給渠道。另一方面,完善保障房分配體系,對戶籍低收入家庭住房應保盡保,并將保障體系擴大到戶籍“夾心層”和人才群體。
市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認為,《決定》貫穿了城市發展是為讓市民生活得更好的主線。針對資源短缺、城市焦點問題,通過交通、土地、住房、醫療、衛生、教育等市民生活諸多方面的提升,改善生活環境,優化空間布局,提升城市化水平。《決定》將市民關心的生活內容進行量化、指標化。如,到2015年實現每個功能組團擁有1-2家三甲醫院,居民居住500米范圍內有基礎教育設施,15分鐘行程內可以到達社區服務機構;實現食品抽查合格率達到96%;全年陰霾天數低于120天。構建綠地、綠道、林地三位一體的綠化生態系統,建成綠道網2000公里,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