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浙江省寧波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盧子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盧子躍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欺騙組織,在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民主推薦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為謀求職務提拔送給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盧子躍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盧子躍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