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平陽縣某單位負責人被縣委免職了,因為他負責的單位的工作在省市縣考核中排名靠后,工作沒抓實,被上級抽查時發現不少問題。和這名負責人一樣,平陽還有7名縣管干部,因為連續兩年在年度考核中居末位被免職,這在當地掀起了不小的波瀾。
“用好一個干部能推動工作,反之則既影響單位工作又影響其他干部的積極性?!逼疥柨h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說,在現實中,少數不能為、不善為、不愿為、不敢為的干部,占據著領導崗位卻無所作為,以致能者上不去,影響從政環境。
為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平陽出臺了《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干部暫行辦法》,向庸官懶政“開刀”,著力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在操作中,平陽重點將庸官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領導干部,具體又分為不稱職干部、不勝任干部、不適崗干部3種類型。對不稱職干部予以免職、責令辭職或降職;對不勝任干部予以交流、改任非領導職務、降職、責令辭職或提前退休;對不適崗干部改任適合其特長的職務或同級交流。
僅去年以來,該縣就有8名干部因難以勝任現崗位工作被免職;有17名干部因工作不勝任、不在狀態被改任非領導職務或辦理提前退休;有26名干部因實績不突出、不適應崗位要求而被調整崗位;有80名干部因考績排名靠后被組織提醒、函詢和誡勉談話。
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領導干部在被調整后,也并非“一棍子打死”。平陽組織部門不僅建立了調整后干部的談心談話和關心制度,還規定被調整的干部在新崗位成績突出的話,按照相關規定可以重新任用或提拔使用,以保護和調動干部的積極性。
“我當時被調整崗位,確實是因為自身有一些問題。如今,在新崗位工作起來就得心應手多了。”平陽縣一名干部說,他在擔任某鎮副鎮長時,由于性格內向,加之聽不懂方言,與群眾溝通困難,很多工作沒有做好;被調整到機關負責文字工作后,感覺自己的才華能夠得到充分施展,做起事來也順手多了。(記者 廖小清 縣委報道組 黃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