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式計算機上限5000元、便攜式計算機上限7000元、辦公桌椅司局級上限6000元、三人沙發上限3000元……7月1日起,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將執行更嚴格配置標準,并禁止配置高端設備、豪華家具。
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政協全國委員會辦公廳、國管局、中直管理局20日聯合對外公布《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從資產品目、配置數量上限、價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方面全面限定中央行政單位辦公標準,以此取代2009年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配置標準(試行)》和2011年印發的《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購置費預算標準(試行)》。
記者對比發現,與現行標準相比,新版配置標準更細化,部分辦公設備家具購置費用上限也調低。如新標準下,臺式計算機和便攜式計算機上限分別為5000元和7000元,現行標準為6000元和11000元。打印機、復印機、投影儀等設備根據人數不同對配置數量也做了更具體規定。
與現行辦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15年相比,新標準還延長了部分辦公家具的使用年限。如文件柜、保密柜、茶水柜、會議桌等最低使用期限為20年。
通知明確,中央行政單位配置辦公設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配置具有較強安全性、穩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維修便利的設備,不得配置高端設備;配置辦公家具應當充分考慮辦公布局,符合簡樸實用要求,不得配置豪華家具,不得使用名貴木材。
根據通知,新標準將是編制和審核資產配置計劃和配置預算,實施政府采購和資產處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據。該標準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
通知強調,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直屬事業單位、辦事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本級,有關人民團體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統行政單位配置通用辦公設備、家具均適用本標準。駐外機構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