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以來,環保部內設機構調整一直為外界所關注,近日,在環保部官網改版之際,水、大氣、土壤“三司”職能正式公布。“三司”負責人也已敲定。2日,新任大氣環境管理司司長劉炳江首度亮相,此前劉炳江為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司長。昨日,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獲悉,水環境管理司、土壤環境管理司目前分別由李蕾、邱啟文兩位副司長主持工作,李蕾和邱啟文分別為原污防司副司長和原自然生態保護司副司長。
1 “三司”都由誰來主管?
據介紹,環保部水、大氣、土壤三司核定人員編制分別為20人、19人和14人。2016年全國兩會前夕,網傳環保部機構調整,新設水、大氣、土壤“三司”,并傳出一份三司人事任命名單,但未獲官方證實。“三司”到底由誰來主管?
6月2日,環保部官網發布消息稱,環保部大氣環境管理司司長劉炳江向媒體通報《2016年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年報》相關情況。這是劉炳江首次以環保部大氣環境管理司司長身份出現在公眾視野中,在此之前,他的身份是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司長。
資料顯示,劉炳江畢業于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長期從事污染控制和污染減排工作,曾任哈佛大學環境中心高級副研究員、中國項目技術負責人;原國家環保總局污控司大氣處調研員、總量控制辦公室副主任、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副司長;2011年11月,任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司長。
此外,12日消息人士向記者透露,環保部已任命李蕾為水環境管理司副司長,主持水環境管理司工作;邱啟文任土壤環境管理司副司長,主持土壤環境管理司工作。資料顯示,李蕾此前為環保部污防司副司長,邱啟文原為環保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副司長。
2 “三司”將承擔哪些職能?
根據《中央編辦關于環境保護部機構編制有關問題的批復》,環保部撤銷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污染防治司,設置水、大氣、土壤三個環境要素管理司。“三司”設立后,各自承擔哪些職能?
根據環保部官方網站顯示,環保部機構職能一欄已明確“三司”職能。其中“水環境管理司”負責全國水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內設綜合處、地表水處、飲用水處、海洋處、水固定源處、農村處6個內設機構;“大氣環境管理司”負責全國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內設綜合處、大氣處、區域協調處、大氣固定源處、機動車處、噪聲處6個機構;“土壤環境管理司”主要負責全國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內設綜合處、土壤處、固體處、化學品處4個機構。
記者了解到,水、大氣、土壤“三司”設立后,一切與水、大氣、土壤三要素有關的相關職責都被劃入三司。其中包括,原屬于科技標準司的水、大氣、土壤的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環境管理相關規范的組織擬訂職責;原屬于總量司的水、大氣、土壤的污染物排放許可、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相關職責;原屬于污染防治司關于水體、大氣環境管理,城區土地、固體廢物、化學品及重金屬等污染防治職責等。
此外,原屬于自然生態保護司的秸稈焚燒污染防治職責被劃入大氣環境管理司,原屬于自然生態保護司的“農村土壤污染防治”職責被劃入土壤環境管理司。
3 “三司”設立將帶來哪些變化?
此次機構改革,將原科技標準司涉及水、大氣、土壤的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等的擬訂職責,將原污防司涉及水、大氣、土壤的管理職能,原總量司涉及水、大氣的管理職能和生態司涉及到土壤的管理職能都取出來,重新整合成水、大氣、土壤三個環境介質司。三個環境介質設立專司會給環境治理帶來什么變化?
在今年全國兩會環保部的新聞發布會上,環保部長陳吉寧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做這樣一項改革,主要目的就是要強化“以環境質量改善”為環保工作的核心。他說,水、土壤、大氣是三個有明確質量要求的環境介質,將它們作為環保部的核心業務司,將進一步強化環保部的工作目標是圍繞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的好轉和改善來梳理業務,強化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質量。
據了解,在過去十年里,總量減排一直是環保工作的核心“抓手”。很長一段時間內,能夠對地方政府進行約束的唯一的環保指標,就是總量。然而,對地方的考核,究竟應該是以環境質量來考核,還是總量任務完成的情況來考核;對企業的排放,究竟應該是按達標排放來管理,還是總量指標來管理,爭議之聲不斷。
環保專家彭應登表示,“三司”的設立是伴隨著治污形勢的變化提出的,面對霧霾問題的不斷突出,水污染事件、土壤污染事件的不斷涌現,原有的按新、老污染源劃分進行排放達標綜合管理的手段越來越“力不從心”,在這種情況下,針對水、大氣、土壤環境介質進行專項管理,也給了環保工作新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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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司內設“區域協調處” 協調區域重污染天氣應對
記者注意到,大氣環境管理司內設6個機構,包括綜合處、大氣環境質量管理處、區域協調與重污染天氣應對處、機動車環境管理處等。其中,區域協調與重污染天氣應對處(以下簡稱區域協調處)的職責包括:組織開展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劃定工作;組織建立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指導或擬訂相關政策、規劃、措施;協調重大活動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工作,協調指導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日常工作;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
據了解,早在2013年10月23日,由北京市牽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在京啟動,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6省份率先結成大氣污染治理區域聯盟(2015年5月,河南加入,聯盟拓展至7省份)。2014年3月,北京市環保局率先在其內部設立了“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協調處”,負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辦公室”的文電、會務、信息等日常運轉工作。
2015年入冬以來,京津冀區域經歷了三次長時間、大范圍的區域重污染天氣過程,各地在應對過程中,暴露出污染程度大致相同但預警級別卻不同的現象,影響了應對效果和區域聯防聯動。為此,今年2月,環保部與中國氣象局聯合發函,提出統一京津冀區域的空氣重污染預警分級標準,其中“京津冀核心區”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滄州6市率先試行。在今年全國兩會新聞發布會上,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就曾向媒體表示,今年內,6市統一的預警分級標準將擴展至整個京津冀區域。
對此,環保專家彭應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空氣中的污染物具有城市之間相互傳輸、區域互相影響的特點,需要根據污染物遷移轉化與時空累積的規律,進行區域共治。他表示,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建立之初,環保部就曾直接出面組織部署與協調指導。但是,彭應登認為,即使環保部設立了區域協調處,但環保部更多的是宏觀層面的組織、協調與指導,在微觀的執行層面一般不會介入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