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讓“腐敗的小船”說翻就翻
時間:2016-06-12 14:50:20
來源:紅網 作者:郭元鵬
記者日前從河北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石家莊市裕華區位同社區7名干部因受賄集體“翻船”,收受的賄賂款項總計超過8000萬元。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崔少波介紹,2014年12月和2015年3月,蘇志剛和馬長江、邢君海等7人因涉嫌受賄罪已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今年4月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已開庭審理此案,現正等待判決。(6月11日新華網)
媒體的報道說,“腐敗的小船”說翻就翻了。對于這樣的表述,筆者是不贊同的。這已經不是“腐敗的小船”了,其已經成為了“腐敗的戰艦”。說其是“腐敗的戰艦”是因為這起案件有著諸多的因素:其一,這起腐敗案件的參與者僅僅是幾名基層的社區干部,而腐敗的資金卻達到了8000萬元,不可謂不大。其二,這起腐敗案件屬于集體翻船的性質,也就是說,一個集體都腐爛了。
固然,這起腐敗案件還是被掀了個底朝天的,社區的7名干部全部落馬了。可是這樣的翻船也有點遲到了。案件雖然查處了,造成的傷害也已經難以挽回了。至多,能追回來的也只是腐敗的資金,而那些原本該有的公平正義還能回來嗎?在8000萬元腐敗資金的背后會是怎樣的權錢交易?打破了多少公平正義?侵害了多是老百姓的利益?擾亂了多少安定的社會秩序?這些傷口都是難以平復的,或者說是一時半刻難以愈合的。
我們為有關部門嚴查這起集體腐敗叫好,但是,留給我們反思的地方也是很多的。那就是我們何時才能實現“腐敗的小船”說翻就翻?我們何時不再等“腐敗的小船”變成“腐敗的戰艦”之后才將其傾翻?
單就這起腐敗案件來看,其實原本不應該出現“做大做強”的腐敗現象的。
一方面,這只是一個社區組織,在社區這個層面上,原本油水就不應該太大,他們的權力也不應該太大。遺憾的是,他們能貪污受賄8000多萬元。另一方面,社區組織官員的級別到了最低的層面,甚至連七品芝麻官都算不上,監管這些官員原本是更加容易的。只要監管部門較真,他們就難以逃脫“如來佛的手心”。而且最基層的官員就在老百姓的眼皮子底下,最好實現群眾監督,他們的一舉一動就在百姓的視線范圍之內。那么,他們為何還是實現了集體腐敗,這不值得追問嗎?
貪腐資金達到8000多萬元,7個社區干部平均一人就達到了1000多萬元,在一個基層崗位這要經過不少時間,這是不是也說明對于他們的監管是缺位的呢?如果能在剛一腐敗的時候就讓“腐敗的小船”說翻就翻,也不至于讓小蒼蠅變成大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