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了我省城市發展的目標,即: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京津冀城市群合理的層級結構基本形成;城市生產總值占比達到50%,城市的經濟勢能和帶動作用進一步提升;區域中心城市、節點城市、縣城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新型城鎮化格局基本形成。
《意見》提出,要構筑省域空間新格局,積極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與京津共同構建世界級城市群。集中力量將省會打造成為京津冀世界級城市群“第三極”,著力提升石家莊、唐山對冀中南和冀東兩翼的輻射帶動作用。著力打造環京津核心功能區、沿海率先發展區、冀中南功能拓展區和冀西北生態涵養區。重點培育京石邯、京唐秦、沿海、石衡滄、京衡等五條城市發展帶。支持環京津區域、沿交通軸線的中小城市建成“微中心”。同時,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劃定水體保護線、綠地系統線、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歷史文化保護線、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功能紅線,合理確定城市開發邊界,推動內涵提升式發展。堅持產城融合發展,加快“退二進三”步伐,提升綜合服務功能,實現產業發展、城市建設和人口集聚相互促進。
《意見》強調,要依法科學制定城市規劃,把以人為本、尊重自然、傳承歷史、綠色低碳等理念融入規劃全過程,增強規劃的前瞻性、嚴肅性和連續性,實現一張藍圖干到底。要嚴格依法執行規劃,及時查處違反規劃的行為,嚴肅追究涉及的決策人和主管部門責任。嚴控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設立,凡不符合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進行建設的,一律按違法處理。
《意見》指出,要完善城市公共服務,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堅持市場化方向,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健全市場配置與政府保障相結合、購買與租賃相結合的住房政策框架。擴大有效住房需求,消化商品房庫存,穩定房地產市場。統籌新房與二手房兩種資源,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將城鎮住房保障范圍覆蓋到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居住證持有人、外來務工人員和鄉鎮公職人員。建立公開規范的住房公積金制度,范圍覆蓋到非公有制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進城務工人員。把社區作為城市建設發展的基本生活功能單元,統籌社區分布,合理配置養老、醫療、文體等社區服務設施,推進生態社區和智慧社區建設。發展公共交通和綠色交通,石家莊、唐山和其他有條件的市要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統建設。到2020年,各設區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30%以上,縣級市達到20%以上。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共交通設施建設和運營。
針對提升城市建設水平,《意見》提出,大力推進棚戶區改造,將城中村、城郊村、異地搬遷入城鎮的村莊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推行貨幣化安置,新啟動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貨幣化安置比例要達到80%以上,貨幣化安置可使用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到2020年,基本完成現有的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城市危改房改造。同時,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積率達到15%。大力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編制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劃,制定五年內項目滾動實施的年度計劃,納入國家項目庫,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十三五”末,各市分別建成并運營20公里以上的地下綜合管廊。到2020年,各市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各市全面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加快創建園林城市(縣城),打造環首都國家園林城市群,到2020年,省級以上園林城覆蓋率達到90%以上。在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意見》還提出,到2020年,全省城鎮節能建筑占比達到50%。推進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新建綠色建筑占比達到50%,可再生能源建筑達到49%,新型建材應用率達到80%。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結合我省實際,在大跨度廠房建設中,全面推廣鋼結構建造方式,在公建和市政設施建設中,大力推廣鋼結構建造方式,在住宅建設中,積極穩妥地推廣鋼結構建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