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3-07 09:20:22
來源:解放牛網 解放日報 作者:本報特派記者張駿 柳田
從47.5%提高到51.5%,這是“十二五”規劃綱要給出的城鎮化率目標。雖然只有4個百分點,卻一步跨過了“中線”。
“城鎮化不光要關注推進速度,更重要的是提高運行的質量。”在政協會場中,許多委員提出城鎮化進程不單純是城市的擴張,更應該關注新農村建設、農民生活水平提高,還應使城鎮化的成果惠及農民工,使他們真正成為市民。在5日舉行的政協首場記者會上,5位政協委員再次強調,推進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需要協調發展。不少委員也通過提案和大會書面發言對城鎮化建設提出了建議。
小城鎮建設:補城鎮體系布局“短板”
有序推進城市化,首先要考慮全國的城市布局。王健林委員指出,現在有上百個城市提出要建國際性大城市,有很多城市提出要建中國的“中心城市”。但是“大城市化”的布局可能由于資源、吸納勞動力能力的限制,導致城市“消化不良”,引發城市病。
小城鎮具有上連城市、下連農村的特殊優勢。“小城鎮會成為未來五年我國推進城鎮化的重要力量。”李成貴委員提出,在發揮大城市吸納人口這個功能的同時,應更多重視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發展,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作為吸納農民的一個“主戰場”。
透過一組數據就能清晰地看出小城鎮的發展潛力。按鎮區人口排序的前1000名強鎮,雖然數量僅占全國小城鎮的5.2%,但卻創造了全國62%的財政收入,吸納外來人口占到總數的49.6%。
近些年,我國建制鎮雖有所發展,但集聚帶動能力仍然偏弱,不同地區的城鎮發展不平衡。“小城鎮建設滯后,成為我國城鎮體系布局的短板。”徐輝委員在提交大會的發言中提出,應以培育特色主導產業和完善基礎設施為重點,努力增強小城鎮的吸引力、集聚力和輻射力。按照“宜工則工、宜農則農、宜商則商”的原則,打造特色鎮,做大特色主導產業,以產業聚集帶動人口聚集。
“以工業化促進城鎮化,以城鎮化加速工業化。”徐曉蘭委員在“積極推進城鎮化進程”的大會書面發言中,也提出要以產業布局帶動城鎮發展,形成城鎮化和工業化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同時注意提高城鎮資源利用效率,走資源節約型的城鎮化發展道路。
產業集聚的同時,還應加快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徐輝委員指出,應加大公共設施的引入,提高管理水平,通過建設宜居的中小城鎮,引導農民就近就地轉移。
“拆村并點”:尊重農民意愿是底線
新農村建設,土地向集約化方向流轉,因此出現“拆村并點”現象。全國政協委員李成貴認為,對于這種現象,需要有理性、清醒的認識。在一個合理科學的規劃下,有序推進農民的集中居住是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是一種內生性的變化。“傳統的星羅棋布的村莊是跟傳統農耕文明相適應的,不便與現代文明對接。”但有的地方在這個過程中有些激進,“只盯著農民的土地,就是宅基地和村莊建設用地”,這也是錯誤的。
“18億畝耕地的紅線不能破。”李成貴委員說,“拆村并點”建立新型農村社區應遵循幾條原則:一是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讓農民選擇。有些村莊是幾百年甚至上千年形成的,短時間內讓農民“上樓”可能帶來很多問題,生活方式變了,生產方式沒變,就會出現很多問題。所以尊重農民意愿是底線。另外,拆遷并居出來的土地歸農民,土地所得的絕大部分收入也應該歸農民。
在談到土地被征遷后農民的生計問題時,吳焰委員認為,中國農村的城鎮化不僅僅是農民居住形態的變化,還將帶來農民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變。“農民沒有土地,如果今后又把征拆補償費消耗掉,將會產生極大的風險和隱患。”吳焰說,農民土地被征遷后,一定要建立相應的保障機制,政府、開發商和農民可從土地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共同建立農民的個人賬戶,等被征遷的農民五六十歲之后,再定期發放養老保險。
進城農民工:讓他們有尊嚴地生活
城鎮化的成果,應當真正惠及進城的農民工。
“這些年來,空間的城市化遠超過了人口城市化,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的城鎮化水平還沒那么高。”蔡繼明委員說, “十二五”期間要特別著力于解決已經進城務工半年以上、有穩定勞動關系的進城務工農民,將他們逐步轉變為城市居民。
王健林委員提出,中國城市化進程如果不能解決農民工的問題,是做不好的。要提高城鎮化的運行質量,就要解決農民工的問題,讓他們有尊嚴地生活。“農民工目前成了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當中最失落的一個階層,城鎮化的好處享受不到,很多人從農村出來以后地也沒有了。”王健林認為,首先要解決農民工流動當中的身份問題,能享受保險、得到與市民同等的待遇。
在談到農民工住房問題時,王健林委員認為,目前房價很難降到農民工買得起的地步,保障房目前階段還是以戶籍為主,真正惠及到農民工還有很長一段時間,農民工進城還是應該以租為主。 (本報北京3月6日專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