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提交的《關于改革城鄉戶籍制度和農村產權制度、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提案》提到,新型城鎮化建設要著力解決農民離得開、流得動、呆得下的問題。這份提案建議建立國民基本公共服務目錄和國家供給保障機制。也就是說,國民基本公共服務要有標準,在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改革的同時,研究制定居民權益清單,對城市流動人口,提出若干國家“規定動作”,重點保障“學有所教、病有所醫、勞有所得”,同時允許各地結合實際增加“自選動作”。
針對今后人口流動速度加快、流動半徑加大、暫留時間加長的必然趨勢,這份提案還建議,應構建統籌組織、協調有力、運轉高效的實有人口管理工作機制體系,以及與實住人口相匹配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