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國家發改委通知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根據該方案,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方案顯示,此次將于2014年底前開始試點,并根據情況不斷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試點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2018—2020年,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
方案要求,加強部門間政策協同配合,推動新型城鎮化相關政策和改革舉措率先在試點地區落地,具體包括:完善轉移支付辦法;省級政府舉債使用方向要向試點地區傾斜;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市政基礎設施改造、產業發展和承接產業轉移等相關政策,適度向試點地區傾斜。
新型城鎮化試點是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中的關鍵一步,試點地區的選擇、試點工作的開展都對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后續開展具有深遠影響。本期“封面關注”通過試點方案簡析、試點試什么、試點地區自然稟賦及區位優勢聚焦這一熱點,以期得到各方更多的關注,對中央新型城鎮化精神的準確理解、深入貫徹與落實做出積極貢獻。
為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發〔2014〕4號)和《關于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主要任務的分工方案》(中辦發〔2014〕7號),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關于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規劃〔2014〕1229號)的有關要求,經部門聯審和專家評審,同意將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隨即,2014年《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以后簡稱《試點方案》)出臺。
試點方案》主要內容:一是明確了江蘇、安徽和寧波等64 個試點地區名單。二是著重闡述了試點的五大領域,包括探索建立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攤機制,完善多元化城鎮化投融資體制,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建立新型行政管理模式,創新城鄉發展體制機制。
凝聚《試點方案》,其可能將帶來四大改變:一是試點地區公共服務均等化步伐會加快。二是試點地區地方債券發行和PPP [1] 。融資進程會加快。三是試點地區農地制度改革會加快。四是試點地區行政管理體制和財權事權變革會加快。
從表1可以看到,2013年64個試點地區的城鎮化率(按照統計局口徑,以常住人口為例)最低為河南省蘭考縣32%,最高為廣東省東莞市89%,其中城鎮化率30%以上的有34個地區,城鎮化率60%以上的有28個地區。 用“城市化過程曲線”[4]分析可得,64個試點地區,一半以上地區已進入加速階段,其他均處于穩定階段。到試點結束的2020年,64個試點地區中76%的城市將進入穩定階段,其余地區也均步入加速階段。
由此可見,城鎮化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是產業結構升級、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生產……
自十八大明確提出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的新要求后,“新型城鎮化”就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新型城鎮化”“新”在哪里?這條路該怎么走?2015年2月4日,國務院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確定在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開展試點。那么,試點究竟要“試”些什么?
2014年7月30日,國務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要“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這次戶籍改革的目標是,到2020年,讓1億農業人口實現“城市夢”。而僅在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省之一的江蘇,就有800萬農民有望在6年內落戶城市。
《中國農民工市民化——社會成本視角的研究》作者張國勝博士認為,“目前,農民工市民化進展的緩慢,表面上是戶籍制度、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城鄉土地制度等二元體制改革的滯后,但根本的原因還是改革這些制度需要付出相應的社會成本。”
就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江蘇省財政廳的測算數據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僅社會保障(養老、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就業及子女教育四項,就需要3—4萬元/人的成本;若以人均3萬元計算,那么800萬待落戶轉移人口需要地方財政新增投入2400億元……
作為一個區域或城市發展的先決條件,區位條件和自然稟賦不僅是一種戰略資源,更是確定一個地區發展定位時必須考慮的內在因素,因為區位條件和自然稟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地區的發展方向和發展潛力,也左右著一個地區、城市聚集力的大小。
縱觀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中的64個地區,從地理上劃分,他們已覆蓋我國華北、東北、華東、華中、華南、西南、西北七大區域,且主要集中在華東與華中地區,其中華北地區7個,東北地區9個,華中地區11個,華東地區15個,華南地區7個,西南地區8個,西北地區7個;從經濟帶上劃分,方案中的東部沿海試點地區更多于中部和西部,其中東部沿海地區31個,中部內陸地區18個,西部邊遠地區15個。就自然稟賦而言,優良的自然稟賦是一個地區形成吸引力、發展特色產業的基礎和前提,我國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中的64個地區在自然稟賦上各具特色,對經濟發達地區而言,經濟發展對自然稟賦的依賴度相對較小,而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來說,城市化與地方經濟的發展都對自然稟賦有極高的依賴。
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省級試點省份共有兩個,分別為江蘇省及安徽省,兩省地理位置共同處于我國經濟最發達的區域——華東地區。雖同屬于一個區域,但兩省在自然資源與區位條件上卻極為不同,對區位條件與自然稟賦亦有著不同程度的依賴,由于安徽地處內陸,因此對區位與資源的依賴程度更深。安徽境內有長江和淮河兩大河流,長江通向大海,江闊水深,具有便利的航運條件,對安徽南部長江流域范圍內的經濟發展有極大的提升作用。2014年9月發布的《國務院關于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將安徽作為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的一部分,參與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更確認了安徽省會合肥是與杭州、南京并列的長三角重要城市,同時皖江示范區、皖南國際文化旅游示范區也共同成為長三角區域戰略重要組成部分,此舉必然極大提升安徽的經濟及城市化發展速度。
安徽地貌和氣候條件復雜多樣,使其擁有豐富的動植物及礦產資源,2013年,安徽省11個市、縣被國務院確認為“資源型城市”,其中淮北市、銅陵市作為資源衰退型城市已經成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難點地區,未來,安徽在城市化進程中需不斷打破其省內多個城市以資源為主導的發展方式,促進經濟多元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