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南京、蘇州、合肥、福州等地公布2015年公積金貸款情況,記者發(fā)現,多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吃緊,公積金賬戶幾乎出現“被貸空”的現象。分析認為,這與此前樓市回暖不無關系。當前多地公積金賬戶處于超負荷使用的狀態(tài),可能將影響購房者順利貸出公積金。(4月5日《深圳商報》)
住房公積金,當然是為存繳者提供購房便捷的,“誰繳誰受益、多繳多受益”當為規(guī)則底線。沉淀太多,使用效率就成問題;入不敷出,公平信用就值得質疑。
在2015年“去庫存”的主旋律下,各地公積金新政“因地制宜”基調明顯。降首付、一人買房可用全家公積金……今年2月,《經濟參考報》曾以“逾130城市出臺樓市去庫存新政 公積金成重要工具”為題,報道過公積金大尺度轉身的種種現象。公積金杠桿的支點價值,也在實踐中得以淋漓體現:比如四川省住建廳統(tǒng)計,2015年公積金貸款為四川全省全年商品房銷售貢獻了1/4份額,為化解庫存貢獻了1/3份額。
不過,公積金不是取之不盡的寶藏,各地存余基本是個定量。據南京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去年全年南京住房公積金個貸比已高達104.58%。同年,南昌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達101%,同比增長28%,導致南昌不得不借助批量貼息貸款發(fā)放公積金。蘇州的報告則顯示,到去年底,蘇州市公積金資金運用率達99.43%,市區(qū)則高達117.04%的歷史高點。這些數字足以說明,不少城市的公積金使用情況確實已經超越了“警戒水平”。
公積金“余額不足”,足以引起相關部門的警惕。一則,從公平性來說,如果“先來先得、后來不得”,公積金的存續(xù)性就令人生疑,或者說,這會打擊存繳者的信心。二則,貸款資金不足尚且不是最底線的問題,更須警惕的,是這種現象會否危及公積金正常提取。保證公積金合理的存量規(guī)模,使之維持在“生命線”之上,這是最基本的要求。此外,公積金之本意,在于保障存繳者解決住房問題,換言之,是解決存繳者的“房惱”——至于“去庫存”,應該是附帶的“惠及效應”。事有輕重緩急,不能為了解決開發(fā)商的煩惱,盲目擴大公積金貸款規(guī)模,更不能因為公積金“余額不足”而戕害制度本身的旨歸。
眼下,各地公積金明顯捉襟見肘,不管是否與樓市回暖有關系,都應該在觸及警戒線的時候,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一方面,及時提高門檻、下調額度、上調貸款利率,將公平原則置于效率原則之前;另一方面,壓縮地方性公積金新政的自由裁量權,及時采取各種措施,將公積金使用引導到“買房”的第一需求上來。再比如,利用貼息商業(yè)貸款等多種方式,在節(jié)流的基礎上做好開源工作,確保公積金“不斷貸”。
公積金是互助互利的基金,意在便民利民。一旦“余額不足”,當迅疾啟動應急程序,確保不穿底、不失信,確保屁股始終坐在存繳者利益這邊。